外汇管理实践

完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23期 作者:季峤 编辑:任风远

近年来,外汇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改革和规范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政策措施。政策实施以来,在优化外汇资源配置、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便利和支持境内企业外汇资金的运用和经营,建议从以下方面继续推进有针对性的改革。

一是完善政策设计,提升外汇监管能力。第一,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创造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包括:逐步放宽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主体资格的准入条件;放松对非居民账户的管理政策,动态调整国际主账户资金上岸额度;逐步放宽跨国公司境内外主账户之间的资金通道,拓宽资金通道的业务范围,提升跨国公司集中运营效能和贸易便利化水平;放松对境内外币现金池结构和运作方式的限制,鼓励金融创新等。第二,提高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主办银行资质审核门槛。目前,部分业务主办银行虽然表面上达到了审核要求,但在实际操作和风险防范的设计上还存在不足之处。因此,在主办银行的准入方面应做到“少而精”,实现风险控制和效率的统一。第三,完善数据监测体系。外汇局现有系统尚无法对跨国公司集中管理的外汇资金划转路径进行全程有效监测,相关业务情况往往只能通过企业和合作银行报送的报表了解,在及时性、全面性等方面有所不足。因此,有必要健全和完善相关统计监测功能,利用科技手段加强风险防范,实现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行为的有效监管。

二是加强跨国公司内部的科学管理。第一,督促参与主体制定严格的内控制度,并将内控制度嵌入到标准化和自动化的电子管理系统中。例如,西门子公司制定了“全球外币指引”等在内的八百余项内控制度,为全球八百余家成员公司参与集团“全球资金清算系统”提供指引。第二,鼓励跨国公司开展在岸形式的境外资金集中运营试点。目前,跨国公司的境外资金集中运营通常采取离岸模式,此类模式能够有效隔离境外资金池集中对国内货币政策的影响,但受到经营资质的制约,大多数境内银行无法开展离岸业务。

三是优化银行操作设计。第一,找准实现收益和防范风险之间的平衡点。在厘清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政策的前提下,应通过产品的架构设计和创新,满足试点企业的多层次需求,实现该项业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运作;在落实“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把握交易的真实性,防范政策便利被用作违规资金跨境流动的渠道。第二,进行分级管理。银行可根据风险等级向不同的客户提供不同类型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在账户资金收支审核方面,对风险等级不同的企业设置不同的审核标准。对信誉好、评级高、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业,制定简化合理的资金收付审核程序,并注意在减少审核成本、提高效率的同时,防范资金风险和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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