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问答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23期
作者:
编辑:靖立坤
Q:企业和个人能否以人民币进行跨境服务贸易结算?
A: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银监会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168号),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为企业和个人开展服务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对于个人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银行在“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直接为客户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如果银行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客户提交相关业务凭证。
Q:企业如何以人民币对外支付国际运输费用?
A:对于无相关违规记录、未进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且银行认为可信的企业,可将《跨境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以及运输发票、运输单据和运输清单三者之一,交银行审核后直接办理资金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