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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特殊的信索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1期 作者:刘泽汀 编辑:白琳
受益人之所以选择如此不利的结算方式,主要原因是业主方处于强势地位,受益人没有话语权。

信索、电索和以电代邮,是信用证结算中主要的三种索汇方式。实务中,常见的信索是交单行根据开证行的要求将汇票随同索偿面函邮寄偿付行,偿付行按照开证行的偿付授权向索偿行支付款项,然后再从开证行获得偿付,但也出现过一些特殊的信索情况。

案例背景

申请人:老挝A公司

受益人:北京B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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