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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汇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1期 编辑:靖立坤
在外汇管理政策不断开放、资金流动日趋复杂的背景下,探索个人购汇行为特点、影响因素及风险防控的方式方法,对于进一步完善个人外汇管理,促进个人外汇业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居民个人收入不断扩大,用汇需求持续高涨。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个人主体对汇率、经济、政策、政治环境变化的敏感度上升,对个人财富保值增值的意愿增强,居民个人在购汇时间和渠道选择、资金属性申报、购汇汇往国家等方面,均呈现出新的特点。在外汇管理政策不断开放、资金流动日趋复杂的背景下,探索个人购汇行为特点、影响因素及风险防控的方式方法,对于进一步完善个人外汇管理,促进个人外汇业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现状

我国自2007年开始,对个人结汇、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规定的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下须经外汇局核准。境外个人购汇则实行逐笔审核原则,不享受便利化年度购汇额度;其在境内获取的每一笔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均需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个人外汇流出入管理方面,延续了外汇资金短缺时期“宽进严出”的方式特点。个人跨境收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并无额度限制。境内个人从外汇储蓄账户向境外汇出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凭经常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在银行办理。境外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内的经常项目外汇汇出无额度限制,直接在银行办理。

现钞方面,个人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当日累计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1万美元的,凭经常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海关申报单或原提钞单据办理。对于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我国实行指导性限额管理,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直接携出;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至1万美元的,应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携出金额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应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个人购汇行为特征分析

一是交易项目相对集中,呈多元化发展。个人境外旅游购物、出国留学需求旺盛,海外消费市场日渐活跃,带动了个人项下购汇汇出。从购汇资金属性看,2011—2016年期间,因私旅游和自费出境学习占据个人项下购汇的前两位,两项合计占全部购汇金额的89%;货物贸易及资本项目占比分别为1%和2%,且购汇规模和比重呈逐年扩大趋势。

二是购汇币种与资金汇出国家相对应。从币种看,2011—2016年期间,个人购入美元、澳元、加元、港币、英镑5种货币的金额占全部购汇金额的86%,其中美元高达47%,为最主要的购汇币种。与购汇币种相对应,因私跨境支出汇往国家地区排在前5位的分别为美国、香港、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英国,均为境内个人留学、旅游及移民的主要目的地,反映出个人购汇仍以满足实际需求为主。

三是个人购/付汇主要通过电子渠道办理。自2010年允许银行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以来,个人通过电子渠道办理购汇规模及占比稳步上升,由2011年的占比18%,增至2016年的占比70.6%。电子渠道取代传统柜台渠道成为个人购汇的主要渠道,其操作便利快捷的特点及优势,客观上刺激了个人用汇需求的进一步释放。

四是购汇持汇意愿强烈,购汇后资金主要存放于个人账户。2011—2016年期间,个人购汇存入账户、购汇提钞、汇出资金三种方式占购汇总量比分别为87.3%、12.6%和0.1%。购汇后主要存入账户,反映出个人提前购汇、持汇观望的意愿较强,个人项下的购汇增量大量滞留在境内。

个人购汇的影响因素分析

VECM模型可以有效解决以多变量时间序列回归建模易产生的虚假回归的问题。本文基于VECM模型分析影响个人购汇的因素,可得出以下结论。

经济因素。长期来看,国内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个人购汇呈现反向相关关系,因为当GDP和CI呈下降趋势时,居民对国内经济基本面存在悲观预期,个人资产配置出现强烈的避险情绪,更倾向于购买美元资产。国内消费价格越高,个人购汇意愿越强烈,符合并印证了通胀理论的一般结论——在高通胀的前提下,居民更愿意换汇维持资产保值。短期来看,各经济因素对个人购汇的影响与长期情况下得出的结论正好相反。

需求因素。长期来看,国外股票及房地产价格越是高于国内,个人换汇越多。这符合人民币自由兑换逐步深化的趋势,同时也符合资金跨境流通寻求更大幅度价值保值增值的目的。短期结论与长期情况相反,当期如因国外股票和房地产价格上涨(下跌)造成个人估计的购汇量高于(低于)实际购汇量,则下期个人购汇量会有所下降(上升)。

价格因素。长期来看,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对个人购汇规模呈现方向相反的影响,即人民币相对贬值,个人会主动调整资产币种结构,购汇意愿趋于上升,将人民币资产更换为外币资产以保值增值;利差与个人购汇规模为正向关系,国外国内货币市场利差越大,个人越倾向于持有外汇,以寻求更高的持有期间收益。短期来看,与长期条件下结论一致。

环境因素。长期来看,进出口与个人购汇量成正向关系,我国经济外向型水平越高,对外贸易越频繁,个人购汇越普遍;境外劳务人员与个人购汇量成负向关系,境外劳务人员越多,购汇量越少。这可能因为境外劳务报酬大多以外汇计价并支付,且劳务期间支出也主要以所在国货币或者其他外汇支付,劳务人员为减少频繁换汇较多持有外汇,起到替代购汇的作用,从而减少了购汇的需求。短期来看,结论与长期条件下一致。

政策因素。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我国先后五次推进汇率改革,汇率波动区间逐渐扩大,形成机制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第一次于2005年7月21日,央行启动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建立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波动区间在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第二次于2007年5月,人民币兑美元的浮动区间逐渐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三扩大至千分之五;第三次于2012年4月,央行再次调整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的浮动幅度,将浮动幅度从千分之五扩大至百分之一;第四次于2014年3月17日,浮动幅度再次调整,由百分之一扩大至百分之二;第五次于2015年8月11日,调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机制,使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机制进一步市场化,更加真实地反映了当期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囿于数理模型和研究能力的限制,对五次重要外汇管理改革未能纳入模型,但是从图1中购汇金额的转折时点可以看出,个人购汇行为与政策变动密切相关。

季节因素。从国际收支统计的角度,服务贸易项下的“旅行”(代码223)主要受个人支出变化的影响。该项目包括旅游和留学两大类,且绝大多数旅行支出需要涉及购汇环节,因此旅行支出的变化可以近似地反映境内个人购汇市场的变化,故我们采用旅行付汇数据估算季节因素对个人购汇行为的影响。从图2可以看出,近五年旅行项下付汇的月度峰值均出现在8月份,与留学开学季高度契合;次峰值则出现在12月或1月,与年底旅游高峰相契合。这表明,个人购汇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

个人项下外汇资金流出的主要风险

需求错位风险。当前,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已实现完全可兑换,资本项下仍保持有限度的管理。随着居民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经济活动种类逐渐增多,境内个人境外置业、投资、移民等需求不断增长。由于个人境外投资政策尚未放开,相关投资需求无法满足,产生了利用相对宽松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通过“蚂蚁搬家”个人分拆购汇方式,实现资金跨境流出的行为。今后如果政策进一步放开,此类因管理政策与实际需求不匹配导致的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调控冲突风险。外汇管理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部门,其具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与宏观调控的整体目标保持一致,基本特点是逆周期管理。即在外汇储备充足、本币存在升值压力时,实行“宽出严进”;而在外汇储备趋紧、本币贬值时,则转向“宽进严出”。但个人出于资产避险、保值升值的目的,购汇、用汇具有明显的群体性特征,即集中、跟风,易产生“羊群效应”,导致市场波动,与宏观调控政策存在方向性差异,会加剧国际收支的不平衡。

违法洗钱风险。从全国外汇检查中查处的案件结果可以看出,个人外汇违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个人项下的外汇资金汇出混入了贸易资金、境外购房等投资资金以及部分洗钱资金。2016年,外汇局山东省分局查办了“505”地下钱庄案。该钱庄控制了大量的人民币账户、港币账户和其他外币账户,资金流转均通过个人网银;同时,交易当事人多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联系交流。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传唤被冻结账户260余人,冻结资金余额约3.8亿余元。对于上述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在各自日常监测中很难发现,潜在风险不容小觑。

当前个人外汇监管难点

事后监管效果欠佳。与机构主体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管理不同,现行个人外汇管理主要侧重于结售汇二线环节,在收付汇方面政策相对缺失。目前个人分拆结售汇的监管手段主要是“关注名单”管理政策,即将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或协助进行个人分拆的个人列入“关注名单”或“预关注”,取消其便利化额度,但实际上,大部分个人外汇额度的出借者,不会再次办理外汇业务;而资金提供者或归集者本人则可能并不直接购汇或者结汇,“关注名单”作为事后监管的手段效果有限。

电子渠道外汇业务监管难度较大。个人可以利用电子银行快捷、简便的特点逃避银行柜台监管,使其成为异常资金跨境流动通道。在客户电子银行网上购汇和汇款时,银行和个人客户不发生面对面的接触,丢失了银行“了解客户”的优势及身份识别的环节,加大了对个人分拆结/售汇的识别和事前防范难度。由于业务办理轨迹仅体现为相关账户数字的增减,无纸质单证的留存,外汇局在其资金来源、去向监管、取证方面都存在一定难度。

个人外汇业务核查及违规处罚难度较大。当前,个人通过购置海外资产来规避资产贬值的意愿强烈。但由于个人境外投资政策尚未出台,部分境内居民通过分拆购汇、申报虚假购汇用途等方式,规避政策监管。这些处于“灰色地带”的个人境外投资方式比较隐蔽,突破了国内政策限制,交易行为游离于国内外汇监测之外,涉及交易的跨境资金规模、时间都无法及时监控。从外汇检查角度看,个人主体又存在较强的流动性,外汇局在对个人身份调查了解及行政处罚等方面,缺少有效的操作手段,存在检查取证难的问题。

个人外汇业务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民众易受不当舆论影响。目前,外汇局并未放开对于个人项下资本项目的投资,境外购置地产等项目仍受到管制。但一些媒体和机构为了自身利益,对民众进行不符合外汇政策的宣传和承诺,诱导和帮助境内居民进行资金汇出。与此同时,正面引导的外汇政策宣传相对较少,覆盖面偏低,宣传效果不理想。

加强个人外汇业务监管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约束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关注名单”的管理措施。完善个人汇入/汇出和境内划转环节的政策法规,对于因违规行为列入名单的个人限制其结/售汇、收支、境内划转及存/取钞各环节的便利性,加大个人办理分拆结售汇的违规成本,切实发挥“关注名单”的功效,通过政策的差别化,实现对监管对象用汇的管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推进个人境外投资开放进程,简化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审批手续。适时拓宽个人境外投资渠道,满足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合理、合法的需求,降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申请成本。引导个人如实申报购/付汇用途,还原交易资金真实属性,厘清个人项下资金来源与去向。

加强技术监管手段。一是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的管理监督。要充分发挥银行全面掌握客户身份信息、账户信息、本外币资金流动信息的优势,在执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过程中,深度挖掘和全面反馈客户异常交易信息,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向外汇局报告。二是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提高监测效果。应构建“多对多”分拆结售汇监测框架,筛查相似性高的跨境资金收付汇行为,弥补现有的监测漏洞。

推动部门联合协调机制的完善,合作打击个人非法交易活动。一是立足本外币主体监管视角,打破业务部门管理界限,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以个人为主体实施本外币全面监测和联动管理。二是进一步畅通联合监管渠道,强化与海关、公安、边检的配合协作,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深度挖掘和分享业务数据信息,促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共同打击个人项下违法交易,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公众预期。一是加强正面引导。在年末年初敏感时间节点,外汇局要适度强化个人外汇政策宣传,加大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力度,正面引导个人正确理解和运用个人外汇管理政策,防止对政策误读、误传引发个人盲目恐慌购汇。特别是要加强银行口径的政策宣传,准确解释个人外汇政策法规,加强风险提示,引导客户理性办理购汇和理财业务,解除公众对资产保值升值的顾虑等。二是稳定汇率预期。要适时适度干预离岸人民币市场和在岸人民币汇率,稳定人民币预期,形成汇率双向波动趋势,防止单边贬值预期下避险意愿高涨导致的个人购汇持续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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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外汇局山东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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