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专题
外汇市场自律+他律时代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1期
本刊记者:
2016年6月24日,发生了一件对于中国外汇市场有着深远意义的标志性事件,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在上海宣告成立。
2016年6月24日,发生了一件对于中国外汇市场有着深远意义的标志性事件——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在上海宣告成立。
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定位,是在符合中国有关汇率政策和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报价行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银行柜台结售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进行自律管理,以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促进外汇市场有序运作和健康发展。我国的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分为全国自律机制和省级自律机制双层架构,同时覆盖了批发市场(即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零售市场(即柜台结售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其中零售市场自律管理范围又覆盖了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两项业务。其主要职责包括:规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报价行为,制定并督促落实银行间市场以及柜台结售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处理市场成员之间的交易纠纷,以及开展国际合作等。
业内普遍认为,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建立,可能会为市场带来新的产品,对我国外汇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与传统的监管模式相比,自律机制具有监管成本低、自主性高等优点,是完善的金融管理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历史经验也表明,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离不开外部监管与市场自律的高度结合。担任首任外汇市场自律机制主任委员的中国银行行长陈四清认为,建立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必将进一步促进管理体系的完善,推动外汇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他同时表示,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建立,还将有效促进市场成员“他律”与“自律”结合,“外部约束”与“内部激励”并重,进而提高外汇市场的规范化水平。“根据经济学的俱乐部理论,在自律机制框架下,市场参与者如果不能遵守公约、规范经营,就无法享受约定的权利,无法在市场中继续发展。”陈四清分析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