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督促银行进一步落实“展业三原则”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9期 作者:徐如祥 编辑:李淑玲

随着外汇管理审批权限的下放,青海辖内银行对“展业三原则”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并能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但由于监管模式和管理理念的束缚,银行对落实外汇领域的“展业三原则”仍处在摸索和磨合阶段,与外汇管理预期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本文针对当前银行在落实“展业三原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促银行进一步落实“展业三原则”的建议。

存在的问题

一是银行利益驱动与“展业三原则”存在博弈。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青海省涉外经济发展较快,外汇业务呈逐年上升态势。伴随全国性商业银行的陆续入驻,全省外汇业务竞争十分激烈。为争夺客户资源,抢占外汇业务的市场份额,各银行普遍存在“重营销、轻管理”的现象,对“展业三原则”的把握尺度和执行标准也不统一。个别银行甚至为留住客户,擅自降低外汇业务审核标准,放松真实性审查,影响了外汇业务的合规经营和良性竞争。

二是银行对“展业三原则”的认识不到位。其一,银行仍缺乏对落实“展业三原则”的主体责任意识。部分银行认为,外汇局才是负有监管责任的主体,而银行的角色只是为客户提供服务。如果外汇局没有推出实施“展业三原则”的细化措施和要求,一些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就会放松真实性审核。其二,外汇局对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缺乏具体判定标准。虽然外汇局在相关政策中提及了“展业三原则”,但缺乏具体、明确、细化的配套规范和完备的操作指引,导致一些银行出现放宽真实性审核标准、审单走过场、甚至与客户串通造假等问题,致使“展业三原则”浮于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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