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论坛

践行外汇主体监管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9期 作者:刘群 编辑:谢松燕

为进一步提升“五个转变”形势下外汇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外汇局大连市分局(下称“大连分局”)立足辖区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外汇主体监管,并在提高依法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满足市场主体日益增长的便利化需求、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践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也告诉我们,要真正实现外汇主体监管,还需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和指标体系,同时加强系统综合利用,并加快人员转型。

试点实施方案

大连分局在金州新区中心支局(下称“试点支局”)开展了外汇主体监管试点工作。在分局领导小组和试点支局工作小组两级工作架构的基础上,试点工作遵循“机构不变、力量整合”“分类筛选、动态管理”“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三大原则,明确提出“大监测、大调研、大监管、大服务”四位一体的工作目标。试点支局工作小组在试点工作中突出问题导向,使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一是再造组织架构。打破行为监管的隔阂,突破业务条线的局限,按照主体监管业务流程重新构建部门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成立外汇综合科、管理科以及检查科,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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