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说法/擅自对外借款借道货贸流入境内案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9期 作者: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

经常项目外汇改革后,在极大方便企业收付汇的同时,也给有效防范境外异常资金流入带来了一定挑战。国家外汇管理局泰州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泰州市中心支局)外汇检查部门查处的辖内企业擅自从境外借款,并通过货物贸易渠道流入境内结汇的案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值得我们关注和警示。

案件线索

泰州市中心支局通过外汇检查系统核查贸易外汇收入、出口报关、结汇等数据时,发现XTD进出口公司(下称XTD公司)外汇收入、出口报关和结汇数据不匹配,遂对其外汇业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XTD公司存在擅自对外借款并通过货物贸易外汇渠道流入境内结汇使用的行为。

案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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