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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R时代的外汇管理方式探讨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9期 作者:万文彦 孙瑶 编辑:孙艳芳
人民币加入SDR后,外汇管理应强化以“均衡管理”为原则的资本市场政策设计,实施以“价格工具”为主导的外汇宏观调控机制,构建以“本外币协调”为重点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

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所占权重为10.92%,仅次于美元、欧元。下文,笔者将对人民币“入篮”后国际收支可能出现的新变化及其对外汇管理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新形势下改进外汇管理方式的政策建议。

国际收支可能出现的新变化

第一,跨境资金流动双向波动可能加剧,资金流动形式会更加复杂。原因有三:一是纳入SDR相当于为人民币贴上硬通货标签,各国央行和主权财富基金将增加对人民币资产的配置,海外基金、投资机构等私人部门也会增加对人民币资产的需求。二是在“一带一路”战略大框架下,人民币纳入SDR后国际市场对人民币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有助于降低国内企业海外借贷成本,促进企业“走出去”,进而影响国内汇率、利率水平,增加跨境资金流动的规模和波动性。三是人民币跨境交易结算方式和结算工具将日趋复杂,市场主体基于利率、汇率走势的跨境资金套利行为日趋多样化,从而增加未来跨境资金流动的复杂性。

第二,国际收支申报量或将增加,结售汇规模趋于下降。人民币加入SDR有利于提高外贸企业定价话语权,将结算成本和汇率成本锁定在一定范围内,交易风险将相应减小,并会促进外贸出口规模的扩大,推动对外直接投资、海外并购等活动。国外商品以人民币计价,亦将带来交易成本下降和便捷度提升,从而刺激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同时,境外购物、旅游项下国际结算量将有所上升,国际收支申报量也将相应提升。此外,随着国际市场对人民币认可程度的提高,企业和个人将倾向于使用人民币结算,以避免结售汇带来的汇兑损失,结售汇规模可能相应趋于下降。

对外汇管理造成的影响

第一,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难度将加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判定难度加大。随着跨境资金流入流出渠道更加多样和灵活,企业主体收支币种错配、内购外结等形式的套利行为将更加难以监测;同时,银行、证券交易所人民币外汇创新组合产品、人民币计价离岸证券等产品将不断增加,风险敞口因此进一步加大,风险识别难度也将相应加大。二是传统的用于比较印证的监测数据将有所减少。目前,对跨境资金流的监测主要基于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及银行结售汇数据,但随着人民币跨境结算增加带来的汇兑环节减少,企业和个人的人民币收支数据仅需做国际收支申报,可用作比较印证的监测分析数据将相应减少。三是异常资金流动渠道甄别难度加大。与人民币跨境结算相应的收入、支出如果并入人民币账户管理,其资金来源或流向将难以甄别,异常资金可能通过人民币结算渠道流入流出。

第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需进一步推进。从国内看,人民币入篮后企业跨境投资、个人对外投资和资产配置需求将增加,这需要对相应的资本项目管理进行改革。从国际看,人民币入篮是动态过程,保证人民币的国际地位,需要国内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会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第三,结售汇额度控制管理政策效果弱化。在人民币国际化不断加深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跨境收支将以人民币形式存在,结售汇环节额度管理手段效果将不断弱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第四,SDR政策内容有待正面引导解读。舆情监测发现,部分涉汇主体乃至媒体对人民币纳入SDR存在过度解读现象。如腾讯财经等媒体就宣称,“不需兑换外汇,带上人民币直接出国花”等。类似的误导性言论,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效执行。

改进外汇管理方式的建议

第一,强化以“均衡管理”为原则的资本市场政策设计。秉承渐进、可控、审慎的原则,避免资本账户过快开放带来的金融风险。短期内,应强化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以及外债、结售汇等方面的统计监测要求;长期内,则应密切关注影响跨境资金净流入和净流出的因素变化,合理设计均衡管理政策,促进单向流动风险最小化。

第二,建立以“价格工具”为主导、额度管理为辅的外汇宏观调控机制。一方面改变条线管理模式,在给定的结售汇额度范围内,不区分限额内资金用途,并最终放松对结售汇限额的管理;另一方面,逐渐取代额度管理,过渡到由汇率和利率调节跨境资金流动及外汇储备规模的管理模式。建立以汇率为主导的价格型外汇政策调控机制,进一步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引导市场主体进一步适应汇率波动,并据此调整资产与负债的币种及规模。

第三,构建以“本外币协调”为重点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外汇局要与人民银行、银监会定期交换与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的信息资源,共同开展本外币跨境交易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的比对和监测分析。二是整合系统资源。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本外币一体化监测功能,设计本外币一体化监测预警指标,对监管主体进行综合评价和分类评估。三是加大技术支持。建立以银行为主、企业和个人等主体为辅的数据采集渠道,实现外汇交易信息的逐笔采集,建立完整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数据库,提高监测分析效率。

第四,建立以“双向改革”为核心的在岸市场改革模式。加强在岸金融市场建设,改变人民币投融资集中于离岸市场的现状,从境外主体和境内主体需求出发,同时推进在岸市场改革。一是满足境外企业人民币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放开境外企业在华投融资活动限制,降低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和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的门槛。这方面可使用额度管理措施,即在额度内,境外主体可自主开展实体投资、外债及金融类投资等交易。二是取消境内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限制,简化境内企业获得境外人民币贷款融资的审批手续,创建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基金。具体也可采取额度管理措施,额度内,境内企业可自主开展投融资。同时,选择特定交易项目、交易品种开展境内个人境外投资或境外个人境内投资试点,为个人投资者跨境投资提供渠道。

第五,倡导以宣传、引导为一体的监管服务方式。一是加大外汇知识宣传,对媒体不当言论进行澄清和辟谣,引导市场主体正确理解人民币入篮的真实含义及影响。二是发挥金融机构在汇率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创新产品,避免不合理的产品设计在运用中扩大风险。三是建立定期与涉外企业联系沟通的机制,及时传递国内外市场变化等信息,引导企业做出正确的投资和贸易决策,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作者万文彦单位:外汇局江西省分局

作者孙瑶单位:外汇局上饶市中心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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