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深化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政策试点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7期 作者:李政 编辑:谢松燕

自2015年8月《关于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试点的批复》(汇综复[2015年]12号)和《融资租赁外汇管理操作规程》在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试行以来,共有11家租赁企业收取了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约3.5亿美元。该政策的实施不仅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还为企业节约了成本,推动了区域租赁产业的集聚示范和创新发展,为深化融资租赁外汇管理政策改革和推广试点经验打下了良好基础。

政策红利

对企业而言,减少了结售汇环节,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和管理成本。租赁企业可直接收取美元租金,偿还美元贷款,减少了购汇环节,避免了汇兑风险,节约了换汇成本等财务费用;同时,还节省了每笔购汇发生的内部审批、银行单据、人员办事等管理成本,公司运营效率显著提高。例如,工银租赁在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期间收取经营性租赁美元租金约2.3亿美元,共节省了约55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成本。

对行业而言,助推飞机等经营性租赁业务接轨国际惯例,为租赁资产的全球化流转奠定了基础。目前,受益于试点政策的实施,光大金融租赁、昆仑金融租赁、天合国际融资租赁、重庆明德租赁等多个租赁公司已经着手利用各自设立的东疆项目公司购买境外租赁公司(ACG、AVOLON等)在国内持有的飞机资产,实现了租赁资产权益的跨国流转。试点政策为购买人顺利、高效承接租赁业务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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