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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版《稽查条例》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7期 作者:刘新宇 王峰 编辑:丁小珊
对于海关的政策演变,企业应始终予以高度重视,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以保证经营活动顺利运行。

海关与贸易合规领域的法律法规专业性较高,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从业者不容易透彻理解相关条款,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不必要的失误。鉴此,企业应持续关注海关政策的调整动向,深刻理解各个条款的内涵,规范自身行为。

2016年10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下称“《决定》”)将正式实施。本次修订在原稽查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3条和2款,同时删除了2条,并对部分条文进行了33处文字性修改。《决定》通过以上修改,增加了对海关实施稽查具有保障和支撑作用的基础性措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海关稽查程序,完善了海关稽查职权和措施,强化了针对违法行为宽严相济的惩处原则。本文将在深入分析《决定》的基础上,提出企业应特别加以关注的关键点。

引入第三方协助稽查

《决定》中专门增加了一条(第21条)来明确第三方机构参与稽查的形式:其一是海关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稽查;其二是由被稽查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其做出的专业结论也可以作为海关稽查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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