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化解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风险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0期 作者:朱韶斌 王宁玲 编辑:刘丽娟
中国电商企业需要建立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与风险意识,尽量避免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如发生相关诉讼,应积极应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对外贸企业而言,跨境电子商务在带来大量商机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不同于传统出口模式的新风险。其中,知识产权问题尤为突出。电商时代,外贸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就把产品销往世界各地,但也可能足不出户就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被诉知识产权侵权。这一方面源于国外竞争对手越来越频繁地利用知识产权诉讼来阻止、延缓、限制中国电商企业进入其市场;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企业、产品及其销售信息的网络化,使知识产权持有人很容易就能收集到电商企业涉嫌侵权的证据。因此,中国电商企业需要建立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与风险意识,尽量避免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而如果发生相关诉讼,则应积极应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大量太阳镜电商被诉商标侵权

“雷朋”(RAY-BAN)原是美国博士伦公司(Bausch & Lomb)于1937年创立的高端眼镜品牌。1999年,博士伦公司以高达6.4亿美元的价格将包括RAY-BAN、WAYFARER、CLUBMASTER等雷朋系列太阳镜商标卖给了意大利陆逊梯卡集团(Luxottica Group)。对于上述天价购入的国际知名商标,陆逊梯卡集团一直不遗余力地打击侵权,维护品牌价值。自2014年起,陆逊梯卡集团在美国多个联邦地区法院发动了40多起商标侵权诉讼,起诉包括上万家中国中小电商在内的个人和企业侵犯其雷朋系列太阳镜商标,冻结其Paypal账户,引起了中国销售太阳镜的中小电商的恐慌。

在陆逊梯卡集团诉Zhang Yufeng 等人(2015年)的案例中,原告在伊利诺伊州联邦北区法院状告近2000家电商企业和个人商标侵权,其中大部分被告来自中国。原告起诉这些被告有商标侵权、假冒商标、原产地虚假标示以及违反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和伊利诺伊州统一欺骗性贸易行为法案的行为。陆逊梯卡集团在诉状中指出,数千家网站链接了网店和互动网页,销售假冒的雷朋眼镜,违法行为包括:网站使用了雷朋系列太阳镜商标,甚至将雷朋商标作为其网站地址的一部分,并且提供24/7即时客服,网页上还标有McAfee防计算机病毒安全、VeriSign安全支付、Visa和MasterCard信用卡以及Paypal的标识,使消费者误以为其是雷朋的官方网站或销售的是正牌雷朋眼镜;网站使用未经授权的搜索引擎优化策略或通过社交网络的大肆推广,使其在消费者搜索雷朋眼镜时被列在搜索结果的顶部;网站使用虚假的姓名和地址注册,且不止注册一个,以备一个网站被诉侵权而关闭后可以立即启动新的网站。基于上述情况,陆逊梯卡集团诉求法院判决强制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将侵权非法所得的利润赔付给原告,或赔付原告两百万美元的法定商标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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