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

福费廷业务中的MT999承兑报文

来源: 《中国外汇》金融&贸易2016年第1期 作者:谢道星
融资行应打破谈“MT999”色变的惯性思维,采取“因地制宜”的策略,通过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福费廷融资,从而实现银企双赢。

目前,在银行实务中,针对不同结算类型的企业,福费廷业务主要以两种方式进行叙做:一种是信用证福费廷,另一种则是D/A(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承兑交单)保付福费廷。UCP600第2条规定,“信用证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以及UCP600第4条提及的“独立性”,均使得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备受出口商银行的青睐。在出口商交单相符,并收到承兑报文的情况下,因为开证行对受益人(即出口商)相符交单有不可撤销的承付责任,所以,即使进口商发生破产、违约等情况,其依然能得到开证行的付款。因此,无论进口商是全额质押开证,还是授信敞口开证,信用证福费廷在很多银行均被认为是低风险业务。近几年,福费廷业务凭着操作简便和资金成本低的优势,得到了快速发展。无论是在一般贸易,还是转口贸易中,均能见到其身影。

信用证福费廷作为低风险业务,其在叙做时,须以以下两点为前提:一是受益人相符交单,即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及单规一致;二是开证行发出承兑报文。在通过SWIFT(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报文系统发送承兑报文时,存在密押关系的两家银行的报文多以7开头,比如说MT(MESSAGE TYPE,报文类型)799、MT756、MT752、MT754等;而某些进口商所在国家的开证行因与国内银行并未建立密押关系,发送的承兑报文多为MT999格式。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为受益人叙做福费廷业务?该如何叙做?如果叙做,融资行将面临什么风险?以下案例将对此进行深入分析。

案例背景

S公司为一家出口导向型企业,主要出口牛仔面料等商品至东南亚、南美等地区,结算方式以TT为主,但部分通过信用证方式结算。201X年5月5日,C银行(通知行,ADVISING BANK)通知S公司收到一份孟加拉当地U银行(开证行,ISSUING BANK)开过来的信用证,主要要素如下:

本文是付费内容,请先 登录数字阅读账户订阅数字杂志
数字杂志阅读
您尚未登陆
登陆 注册
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