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

邮寄途中遗失的单据

来源: 《中国外汇》金融&贸易2016年第1期 作者:文>金鬠德伯格 译>周晋
为避免信用证业务中出现不可预见的问题,控制邮寄风险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也是非常必要的。

信用证业务中,单据的作用至关重要。所谓“单据”即受益人(卖方)制作或获取的文件——例如发票、装箱单和提单。在信用证下提交的这些单据最终到达申请人(买方)手中,买方用以从承运人处提取货物并顺利清关。

信用证要求提交的就是上述的单据,而银行会审核这些单据是否构成相符交单,并依据审单结果付款或行事。这些重要的单据都是通过邮寄或快递等方式在相关方之间传递。

但在现实中,单据在寄送过程中遗失或发生延误的情况却时有发生。本文旨在梳理适用于这种情况的规则。

理解UCP600第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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