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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服务贸易项下信用证结算的建议

来源: 《中国外汇》2025年第16期 作者:李鲁锋 编辑:韩英彤
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服务贸易项下结算,开证行应注意核实真实贸易背景,并在信用证条款拟定和单据要求上表述清楚明了,尽量避免出现“提交即接受”的类似条款,做到风险可控。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服务贸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发重要,全球各国开始高度重视服务贸易的发展。我国作为世界经济市场上的主力军,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服务贸易的发展也进入新的发展态势。根据商务部数据,2024年我国全年服务进出口总额75238亿元,同比增长14.4%,规模再创新高。其中,出口31755.6亿元,增长18.2%;进口43482.4亿元,增长11.8%。作为主要结算方式之一,信用证结算成为服务贸易结算不可或缺的一种方式。鉴于信用证结算方式相对复杂,有必要对服务贸易项下的信用证交易进行研究和总结。

 

服务贸易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作为主要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发展至今基本已经涵盖了大部分的货物贸易以及部分服务贸易。相比货物贸易项下的信用证,服务贸易项下的信用证有以下几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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