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十年
打造租赁金字招牌 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
来源:
《中国外汇》2023年第15期
作者:
编辑:章蔓菁
围绕天津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有关做大做强租赁业,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的要求,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强化制度创新、统筹风险防控,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租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要做大做强租赁业,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服务实体为目标、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防范风险为底线,聚焦租赁业率先发展,在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指导下,实施了一系列创新政策,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高水平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租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372号)正式印发,开启了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新的进程,此后天津自贸试验区跨境人民币结算和外汇管理创新政策不断迭代升级。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主动加强政策培训和宣讲,帮助租赁企业正确理解金融支持政策,充分运用好政策红利提升跨境资金管理水平,降低经营成本。
跨境投融资渠道有效拓宽。支持企业按宏观审慎原则从境外自主借用本外币资金。截至2023年6月末,天津自贸试验区内各类租赁公司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下借用外债42.9亿美元,有效拓宽了企业境外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同时,支持区内企业按规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可调回区内使用;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