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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办理出口跨境电商支付业务模式探究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18期 作者:王凯宁 杨奇华 编辑:韩英彤
银行应建立起覆盖跨境电商支付全流程的风险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尽职审查义务,积极防控跨境资金流动与反洗钱等风险。

近年来银行纷纷布局出口跨境电商支付领域。随着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相继获得跨境电商出口收结汇业务资质,传统的以境内外支付机构占据主导的情况正在发生改变。相较于传统通过支付机构办理跨境电商收款,银行在渠道稳定性和清算费率等方面的优势十分明显,但在内控制度建设、软硬件技术条件、风险控制措施和外汇业务人员资质等方面,也面临着更高的要求。银行如何在做好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工作的同时,切实服务好贸易新业态的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跨境资金流动和反洗钱风险,对于助力实现新发展格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现存优势

稳定的跨境资金通道。目前,出口跨境电商主要通过与境内外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实现款项收付,资金链路长且流程复杂,资金通道无法得到持续有效的保障。相比之下,银行则具备提供支付处理与结算服务的天然优势,在系统稳定性和运营管理等方面拥有成熟的经验,能够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跨境资金收付服务。

低廉的手续费用。银行可以依托现有成熟的境内外清算渠道,大幅缩短跨境电商资金链路,减少不必要的中间流转环节,最大程度地降低资金通行成本;同时,银行通过直联方式与出口电商开展业务合作,还可以进一步降低电商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综合化的金融服务。随着跨境电商业务的快速发展,当前出口电商的金融需求已不再局限于跨境资金收付,其在资金管理、汇率避险和供应链金融等方面的诉求也日益迫切。银行以支付业务为切入点,能为出口跨境电商提供更加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

合规的经营模式。受长期严格的法律法规监管,银行在合规经营理念和内控管理能力上大幅优于支付机构。作为经营风险的主体,银行能够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事前客户准入、事中业务监测和事后风险管理等方面,对跨境电商合规经营进行监控。

风险管理

跨境电商支付具有小额、高频和支付渠道复杂的特点,与传统进出口贸易结算区别较大。银行应建立起覆盖跨境电商支付全流程的风险管理措施,严格履行尽职审查义务,积极防控跨境资金流动与反洗钱等风险。

跨境电商主体准入管理。银行需要按照现行法律和监管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展业原则,对出口电商资质进行审慎调查。一是利用公安联网和银联等大数据对出口电商进行交叉实名认证,并做好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监测和外汇局个人关注名单筛查等工作;二是通过实地走访、权威机构核查等方式,对出口电商经营资质、经营范围、经营情况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根据其所属行业、交易规模、交易对手等调查内容,客观评估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审查标准、审查周期和风险重评等措施,进行差异化管理;三是完善负面清单机制建设,将业务办理过程中无法提供真实性材料或者无合理说明的,以及对银行的真实性审核或者整改不予配合的出口电商,列入负面清单进行专项管理。

跨境电商交易真实性审核。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出口跨境电商支付结算系统,以准确记录经营管理信息,确保交易的连续性与可追溯性,支持自动调单、境外网站自动核查和交易预警等功能。银行应与境外跨境电商平台建立系统直联,在取得出口电商授权后,直接获取其订单信息、支付单信息和运单信息,并通过大数据风控模型,对上述“三单”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以此判断入账资金、交易订单、商品信息和物流信息的一致性、完整性和合理性。在大数据风控模型方面,银行应建立名单型和阈值型两种监测体系。对名单型监测,应包括制裁名单筛查、外汇局个人关注名单筛查、公安系统筛查、高风险地区筛查、商品信息筛查等监控指标;对阈值型监测,应包括订单唯一性、大额交易、整数金额交易、销售数量、销售价格、订单有效期等。对于被大数据风控模型拦截的交易,银行需基于具体触发规则,结合真实性证明材料进行分析处置,以有效保证所涉交易的合规性与安全性。

跨境电商交易监控与风险处置。银行应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跨境电商交易进行有效识别和真实性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采取包括暂停、限制、调整、恢复、退出等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银行应定期对出口电商进行交易真实性抽查,具体抽查范围与抽查比例可结合出口电商风险等级、交易规模进行确定。真实性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出口电商所在店铺或网站的权属证明、与交易相关的进出境货物清单或物流单证、店铺或网站所显示的能够证明购买消费关系的验证信息(如相关订单链接、截图等),以及能够证明出口电商和境外消费者存在与交易关系相匹配的资金收付记录等。对于超时未提供信息或信息真实性存在瑕疵的交易,银行应认定其为可疑交易,暂停向该出口电商提供支付服务并责令整改;必要时,还可调整其风险等级或予以退出。对于异常及大额可疑交易,银行需在采取措施后向属地外汇局进行报告。

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银行需建立起完善的跨境电商支付监督报告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和违规问题整改机制,明确在跨境电商支付业务开展过程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报告路线以及整改责任人员,同时规范整改工作流程,确保整改措施能落实到位。风险管理与审计部门需定期对出口跨境电商支付业务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交易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评估,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未来展望

加强政策指引,提升跨境电商支付业务管理水平。银行开办跨境电商支付业务,需严格按照《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应技术条件、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细化人员岗位考核,切实做好交易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和风险控制。

加强科技赋能,提升跨境电商支付业务合规水平。出口电商的订单、支付单与运单均以电子信息形式存储,其小额、高频的交易特征往往带来百万甚至千万级的数据规模。为打通出口电商在境内的收款渠道,银行一方面需要与电商平台建立系统直联,直接获取并存储一手的交易电子信息;另一方面,需要强化金融科技应用,加强大数据治理能力,建立起涵盖商品信息、交易主体信息、资金信息与物流信息的监测模型,以高效率、高精准的算法,深度分析数据背后的交易真实性,不断提升跨境电商支付业务的合规水平。

加强一体化监管,构建市场良性竞争机制。随着更多银行进入跨境电商支付领域,第三方支付机构将面临更为严峻的竞争压力。为引领跨境电商支付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监管部门应着手构建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良性竞争的市场机制。首先,监管部门应加强出口电商风险等级数据库建设,通过构筑与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信息交互渠道,实现对市场交易主体合规经营的有效约束;其次,监管部门应制定标准统一的监管政策,将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纳入一致的管理框架下,防止因管理要求不同而造成监管套利,形成无序竞争;最后,应建立跨境电商支付业务行业自律管理机制,积极引导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进行对话,加强技术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作者单位:江苏银行国际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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