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跨境投资法律稳定性风险
据商务部消息,2021年1—7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56个国家和地区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12.9亿美元,同比增长9.9%,占同期我国对外投资总额的18%: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与此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出于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修改了原有的投资政策,从而给投资“一带一路”沿线的企业带来了较为突出的法律稳定性风险。
所谓法律稳定性风险,是指由于东道国法律框架不稳定导致法律法规变动给境外投资者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防范该风险在能源、矿业、基础设施等投资金额大、回收周期长的行业领域尤为重要。以可再生能源为例,由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通常需要大量的前期投资,且投资成本回收期长,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过采取政府补贴等政府支持计划来鼓励境外投资者向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但由于外部环境变化或出于国内发展需要,一些国家可能会修改原投资激励政策,由此或引发境外投资争端。本文将聚焦因东道国变更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而引发投资争议的典型案例,就其焦点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就企业跨境投资面对的类似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建议。
既往案例解析
对于参与境外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者而言,能否确保当地相关法律制度的稳定性以及激励计划的连续性是其核心关注点之一。由此产生的争议焦点一般都集中在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的变化是否违反了公平公正待遇以及是否构成间接征收等问题。在现有可再生能源相关仲裁案件中,以西班牙为被告的案件居多且较为典型。目前查询到有3个案件公布了最终裁决,分别是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Arbitration Institute of Stockholm Chamber of Commerce,SCC)仲裁的Charanne诉西班牙政府案、SCC仲裁的Isolux诉西班牙政府案,以及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The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ICSID)仲裁的Eiser诉西班牙政府案。该三案均是投资者基于《能源宪章条约》(Energy Charter Treaty,ECT)对西班牙政府提起的国际仲裁,主张西班牙政府的相关可再生能源优惠政策变更违反了ECT约定的公平公正待遇以及相关征收补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