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七大经验
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就是一部破旧立新、勇于探索和创新的历史。金融市场开放作为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未来进一步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立与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国际化金融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
经验之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强调金融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逐渐理顺。1991年邓小平同志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活了,一招棋活,全盘皆活”。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金融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成为与制造业大国相适应的金融大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会议上,就金融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
我国在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过程中,牢牢把握住了金融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一是金融开放聚焦于我国资源禀赋的主要矛盾。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面临外汇和资本短缺的约束,各项市场开放和外汇管理措施聚焦于经济发展的这一主要矛盾,在政策取向、管理制度和管理理念上,均强调增加外汇的有效供给,合理分配外汇需求,并在后续我国资源禀赋发生历史性转变的过程中及时调整政策,以充分用好外汇资金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二是人民币可兑换的发展历程遵循由经常项目到资本项目的开放原则。1996年12月,我国经常项目实现可兑换,适应于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模式;新世纪以来,资本项目可兑换有序推进,进一步优化境内外资源配置,总体来看与实体经济关联度大的项目开放度相对更高。三是金融开放的方式以满足实体经济需求为主要目标。在改革开放初期,为解决实体经济发展存在的资金与外汇“双缺口”的问题,我国以贸易融资和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为主推动金融开放和利用外资,目的是高效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新世纪以来,我国利用外资的方式逐渐由间接融资转向以境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为主,但实需原则仍然是企业、个人在参与金融开放各项活动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四是严厉打击跨境套利和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行为和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的违法违规活动,打击操纵市场、误导和欺诈投资者行为,以保证金融开放服务于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