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

外债管理改革稳步向前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13期 作者:查晓阳 编辑:章蔓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债管理模式不断优化,在便利市场主体开展跨境融资的同时,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改革开放以来,外债作为利用境外资金的一项重要方式,对国内经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其间,外汇局根据国内宏观经济金融、国际收支形势以及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总体安排和步骤,在提高外债管理有效性的同时,不断优化外债管理模式,既有效支持了市场主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也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未来,外汇局将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完善外债管理体制,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我国外债管理改革历程

1978—2000年:统一计划、分工负责、窗口对外、登记管理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遵循的是“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长期实行对外不举债的政策,因此一度处于既无内债也无外债的状态。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对外经济发展战略发生了重大转变,开始主动同其他国家开展经济、金融、技术方面的合作,对外经济交往不断扩大,吸收外债资金用于国内经济建设的需求相应增加,外债管理逐渐成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时期,我国外债管理体制基本采用了“统一计划、分工负责、窗口对外、登记管理”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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