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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资源短缺年代的记忆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13期 作者:王晓东 编辑:章蔓菁
生活在上世纪80年代的人,对外汇资源短缺都会留有极为深刻的记忆,无论是外汇留成制度、外汇券抑或侨汇券,无不带有外汇资源短缺的深深烙印。

1983年,我入职外汇局,工作证编号27号。那时外汇局刚成立没多久,我也因此有幸了解和见证了外汇局早期的发展。1979年,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成立,负责集中管理和统一经营全国的外汇业务。当时国家外汇管理总局与中国银行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国银行设有外汇科室来承担外汇管理方面的业务。1982年,外汇管理部门与中国银行分离,划归中国人民银行归口领导,改称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其后,又改称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时,中国银行外汇科室的不少人都是“人随业务走”,扛着外汇局的牌子从中国银行出来,挂到了人民银行门口,重打锣鼓另开张。

生活在上世纪80年代的人,对外汇资源短缺都会留有极为深刻的记忆。整个80年代,国家外汇储备规模一直没有超过100亿美元。为了鼓励创汇,1979年8月,我国开始实行贸易和非贸易外汇留成制度。在该制度下,各创汇的地方、部门和企业可以拥有一定比例的外汇额度,用于解决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物资和技术进口。当时我被分在了非贸易科,所经手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核拨非贸易部门的外汇留成额度。那时外汇管理部门的组织架构还没有按经常、资本条线划分,而是分为了贸易科、非贸易科、综合科和条法处。其中,非贸易科涵盖了现在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以及个人外汇管理。外汇留成额度具体怎么核呢?先是创汇部门自己记账。因为外汇留成额度不是一个现汇的概念,企业在收到外汇后需要先将外汇全部卖给国家,然后用创汇金额乘以相应的留成比例,计算出可以留成的外汇额度并记账。外汇局则对企业自记的这些额度账进行审核,确认计算无误后,这些额度就成为创汇部门日后可以申请使用的自有外汇指标。以邮电部门为例。当时邮电部的计财司负责全国邮电部门额度账的汇总,每个季度会将全国各地邮电部门的结汇单据、外汇留成额度的记账情况汇总后交到外汇局;外汇局则将这些单据再核一遍,包括看有没有计算错误,或者重复提交的单据等,并在审核完成后,最后确定出一个邮电部门外汇留成额度的具体数字。这个数字就代表了邮电部门未来有需要时可以动用的外汇指标。

在那个外汇资源短缺的年代,外汇留成额度对于经济部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赋予了企业一定程度自行安排使用外汇的权利。如果没有外汇留成额度,企业想要用汇就需要靠国家计委的审批,但一般都需要是国家计划内的重大项目。这就使得当时出现了两类企业,一类企业拥有外汇留成额度却需要人民币资金,外汇指标暂时闲置;另一类企业则急需用汇,以进口相关设备和生产技术。在这一背景下,外汇调剂市场应运而生。那些有外汇留成额度但又不急于用汇的企业,在调剂市场上可将闲置的额度出售给有用汇需求却没有外汇指标的单位,这相当于在计划配置外汇资源之外,开辟了一条外汇收支和分配的市场渠道。不过即便如此,当时国家对外汇调剂市场的调剂对象和调剂用途,仍有明确的限定。在1986年3月外汇局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实行留成外汇调剂做法的通知》中,规定了外汇调剂的对象只限于在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国营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之间办理,同时对留成外汇调剂的用途也有相应规定。到了1986年10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外汇互相调剂。

相较于外汇留成,外汇券、侨汇券与居民生活的联系更直接。外汇券全称叫外汇兑换券,最早一版由中国银行于1980年4月1日发行。其外形有点像人民币现钞,以人民币为面额,面额有壹佰元、伍拾元、拾元、伍元、壹圆、伍角和壹角。当时外国人来华旅游,需要先去银行办理结汇,银行不直接兑出人民币,而是兑出外汇券,供其在旅馆、饭店、指定商店、机场进行消费。侨汇券全称叫侨汇物资供应券,海外华侨汇入的侨汇在国内结汇以后,国家根据侨汇额核发一定比例的侨汇券给国内的侨属,其外形更接近当时的布票、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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