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论坛
新形势下发展离岸贸易的监管实践与思考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11期
作者:
编辑:章蔓菁
在对外开放新形势下,一方面要鼓励、引导银企发展与实体经济相关的离岸贸易,给予诚信企业更多便利;另一方面要加强动态风险评估,推动银行落实展业规范,引导离岸贸易规范、可持续发展。
离岸贸易是重要的新兴贸易业态,对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具有积极作用,是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从产业基础来看,宁波在发展离岸贸易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世界第一,集聚数千家全球知名航运企业和仓储企业,拥有两万多家外贸进出口企业,过去十年来离岸贸易规模稳居全国前五名。2021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支持宁波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为宁波市发展离岸贸易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如何利用好政策红利,引导新型离岸贸易规范发展,外汇局宁波市分局(下称“宁波市分局”)结合监管实践进行了探索和思考。
离岸贸易的潜在风险
离岸贸易交易商品种类繁多,交易货权凭证复杂,货物流不受海关监管,资金流往往涉及关联交易,买卖交易对手均为非居民,这些特点使得离岸贸易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一方面,具有顺周期特征的离岸贸易容易加剧跨境资金波动风险。在离岸贸易快速增长过程中,一些市场主体试图通过离岸贸易进行跨境套利,构造交易、篡改单证、重复使用单证等违规行为层出不穷。从离岸贸易收支差额变动趋势来看,境内外利差、汇差的变动往往会引发离岸贸易资金的大进大出,呈现顺周期特征。例如,在2013年跨境资金持续流入背景下,当年宁波市离岸贸易收支顺差增长139.5%,拉动全部跨境收支顺差增速6.5个百分点;2015—2016年期间离岸贸易由大幅顺差转为大幅逆差,两年分别拉低全部跨境收支顺差增速9.5、22.6个百分点。离岸贸易资金的大进大出,加剧了跨境资金波动风险,客观上也不利于离岸贸易的长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