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专题

构建外汇领域微观监管“三支柱”框架 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 防范外部风险跨境传染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2期 作者:孙天琦

《中国外汇》:在2020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综合司汇报了关于完善外汇领域微观监管的研究工作。能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外汇领域微观监管的框架?

孙天琦:2015年年底至2017年年初,受国内外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外汇市场几度出现较严重的“跨境资本大规模流出—外汇储备持续下降—人民币贬值压力增大”的负向螺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外汇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综合施策,积极采取稳定外汇市场的综合性措施,避免了可能发生的高强度外汇市场冲击。在总结应对冲击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潘功胜局长于2017年中提出了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的总体思路;陆磊副局长带领综合司经过近三年的持续研究,形成了初步研究成果,包括主报告和6个子报告《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政策框架和实践》《外汇批发市场行为监管》《跨国汇率操纵案120亿美元处罚的警示》《外汇领域微观审慎监管》《外汇领域零售端行为监管》《“跨境交付”模式下跨境金融服务的开放与监管》。

外汇领域微观监管是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潘功胜局长要求,课题组结合国际国内金融监管经验和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实际,研究我国外汇领域微观监管的“三支柱”框架。支柱一是实需管理、交易真实性审核,从重事前审批转向强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现有外汇管理政策有效落地执行。支柱二是行为监管,旨在维护外汇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柱三是微观审慎监管,避免市场主体过度承担外汇风险,避免由个体货币错配风险、汇率风险导致资不抵债,进而引发系统性风险。“三支柱”也强调要充分发挥自律机制的补充作用。

《中国外汇》:我们应如何理解“三支柱”?“三支柱”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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