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对外开放再定位
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推出了 11 条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措施。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放宽了外资银行的准入条件和业务范围,为其设立和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银行业作为我国金融领域资产占比最大的行业,面对当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如何拥抱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是一个重要课题。
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现状
近年来,银行业作为我国金融开放的主力军,坚持深化改革,在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发展壮大。目前,我国银行业总资产超过 270 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一位;银行的盈利水平、资本质量等指标也位居全球前列;同时在外资银行“引进来”以及中资银行“走出去”方面,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引进来”方面,外资银行业务大幅增长,但市场份额偏低。自我国加入WTO并于2006年全面开放银行业后,外资银行通过设立代表处、分行、独立法人以及以境外战略投资者身份参股中资银行等形式,积极进入国内市场,丰富了国内金融体系。截至2019年3月末,共有来自54个国家和地区的215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了41家外国法人银行,115家外国银行的分行和154家代表处,使外资银行的营业性机构总数达到982家,总资产为4.34万亿元人民币,较2002年末增长了14倍多。但其资产占比仍较低,特别是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和2012年欧债危机的影响,外资银行普遍采取了收缩战略,而中资银行则抓住历史机遇,快速发展壮大,以致外资银行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比重在2007年达到最高值2.38%之后,整体处于震荡下行的态势,最低一度不足1.3%;但随着2017年我国进一步推进新一轮金融对外开放,其资产占比又开始缓慢回升,目前为1.68%,发展空间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