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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单费用条款的分歧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7期 作者:张晖 司马建 编辑:白琳
作为单证人员,适当跳出单据表面限制,关注与业务关系密切的行业相关信息,可以更好地处理单证业务、解决单证纠纷。

国际海运货物买卖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海运的运期一般较长,需要经过装卸、运输、存储等多个环节,货物可能遭受丢失、沉船、受潮、破碎等意外损失。为规避和转移风险,买卖双方往往约定参与保险。保险单据作为反映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也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单据。常见的保险单内容往往包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币种与金额、保险费用、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等主要事项。实务中,保险单表面常会注明保险费用,同时辅之以条款约定。这些加注的条款是否会影响保单生效?就审单而言,哪种条款符合信用证及国际惯例的规定,哪种条款不能满足要求?读者通过以下案例分析,可能会有更加透彻的理解。

案例背景

业务类型:进口信用证来单

开证行:M银行汕头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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