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对跨境融资中担保品的尽职调查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7期 作者:苏萌 朱玉庚 编辑:王莉
国内商业银行开展跨境贷款,需要跨越时空进行尽职调查,并通过设置贷款担保把控授信风险。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中国“走出去”企业广泛开展国际经济合作,通过装备制造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及跨境并购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中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出口买方信贷、跨境并购贷款等跨境贷款(含银团贷款),直接为境外借款人提供融资支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资金融通作用。国内商业银行开展跨境贷款,需要跨越时空进行尽职调查,并通过设置贷款担保,把控授信风险。本文介绍了跨境贷款业务中经常采用的四类担保品及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应关注的要点。

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属于人的担保,是国内银行非常熟悉也经常采用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国内贷款业务中,银行经常要求担保人按照《担保法》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跨境贷款业务中,保证担保也是普遍采用的担保方式。若境外项目中,有资信及资产负债状况较好的企业作为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于为该项目提供贷款的银行而言,是非常直接的风险覆盖,因而成为受国内放款行较为青睐的一种担保方式。比如,在国内银行为境外借款人提供的出口买方信贷中,国内银行经常要求境外法人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为该笔贷款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出口买方信贷保险,通过“保证+保险”来共同覆盖银行贷款风险。

在采用保证担保时,国内银行应重点关注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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