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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转口贸易发展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6期 作者:王艳梅 编辑:王莉
通过对中国与主要转口贸易国家(地区)的比较,认清中国转口贸易发展的特点与监管难点,在有效管理的基础上消除套利空间。

根据IMF《国际收支手册》第六版对转口贸易(离岸转手买卖,Goods Under Merchanting)的定义和统计口径,现代意义的转口贸易(也称单据处理转口贸易)是指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同一货物,而货物未在居民经济体出现。本文主要以IMF统计口径的现代意义转口贸易为研究对象。

中国与主要转口贸易国家(地区)的比较

不同点一:我国转口贸易增长快、波动大。从收支总额看,我国2005年后转口贸易增速明显加快(见图1),至2014年转口贸易收支总额已达6652亿美元,较2009年增长近15倍(同期货物贸易仅增长1.5倍),占货物贸易的比重达15%;但自2015年始,在政策和市场共同作用下收支总额下降,2016年更是大幅降至3928亿美元,较2014年下降了41%(见图1)。从收支差额看,相比样本国家/地区(本文选取了10个国家/地区〔具体见图2〕作为对照样本,以便于比较分析)也表现出增速快、波动大的特点。2005—2016年,样本国家(地区)转口贸易收支差额总体保持14%左右的增速。我国转口贸易差额(顺差)在2005—2009年基本与样本国家或地区一致,年均增长18.2%。但在2013年出现大幅波动,当年转口贸易为顺差685亿美元,同比增长149%;后于2015年又掉头转为逆差557亿美元,而上年同期为顺差88.5亿美元(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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