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交易风险管理新途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6期 本刊记者:章蔓菁
为更好地发挥并购保证与赔偿保险的作用,企业需要精准把握这一产品的结构和特性,并将其有机地融入到整个交易流程中。

伴随着中企“走出去”步伐的加快,风险管理已成为一项重要课题。这其中,保险作为一类风险管理的手段,逐步走入越来越多企业的视野。不少企业已能够熟练地运用出口信用保险来管理项目所面临的政治风险。除此之外,一类新型的保险产品也开始在近些年的跨境并购交易实务中兴起,它就是并购保证与赔偿保险。凭借自身独特的功能,并购保证与赔偿保险为跨境并购的交易风险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交易双方的“新宠”。

需求催生市场

并购保证与赔偿保险的兴起,源于卖方“全身而退”的需要。在跨境并购交易中,买卖双方各自都需要就有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其中,卖方的陈述与保证能够促使卖方披露与业务相关的实质性信息,帮助买方更准确地衡量标的价值和关联责任,具体范围可涵盖目标公司的资产、经营资质、知识产权、税务、环保、诉讼等多个方面。如果卖方作出的陈述与保证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则有义务向买方进行相应的赔偿。对于卖方而言,由此产生的问题便是:一方面,在赔偿义务的时限上,买方往往倾向于设置较长的索赔期限甚至是不设限,从而使卖方即使在交易完成后,也要承担一定程度上的“长尾”责任;另一方面,在一些交易中,买方为了控制风险,还会要求卖方留出一定比例的交易价款作为保证金进行第三方托管,从而拉低了卖方的即时资本回报率。“这一问题对于私募股权基金而言尤为突出。出于收益分配等需要,私募股权基金通常都希望能‘干净’地退出。”私募股权及兼并收购业务资深专家杨延华先生告诉记者,“此外,如果卖方准备退休或创建新企业,上述义务也会影响其对资金的安排。”

不仅仅是卖方,买方也未必就能免除后顾之忧。金杜律师事务所在《并购保证与赔偿保险:中国对德投资的战略工具》一文中指出,如果卖方是个人、特殊目的实体(SPV),或者卖方出现财务困难,或者存在买方索赔成功后难以强制执行的情况等,都将是令人担忧的问题。此外,时间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为买方在外国管辖区向卖方索赔可能会耗时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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