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实践

宏观审慎管理下的风险防控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21期 作者:赵文兴 编辑:谢松燕

《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以下简称“132号文”)推出后,我国的外债管理进入宏观审慎管理的新阶段。由于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探索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识别外债风险,并根据风险级别高低采取相应的市场化手段进行调控,有助于控制外债宏观审慎管理中的风险。

划分风险级别

评估一国整体上的外债负担、外债风险和外债偿付能力主要有四个指标:负债率(当年末总外债余额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债务率(当年末总外债余额与当年货物服务出口收入的比率)、偿债率(当年外债还本付息总额与当年货物服务出口收入的比率)和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剩余期限的短期外债余额与中央银行掌握的外汇储备存量的比例)。这四项指标,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2015年末,我国上述四个指标分别为13%、58%、5%和28%,表明我国外债风险整体可控。

应以调控外债规模和优化外债结构为出发点,参照并完善上述指标,建立集外债总体规模风险指标、期限结构风险指标及币种结构指标三个指标为一体的外债管理指标体系。根据指标的易获取性及可操作性,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偿债率及负债率两个指标衡量外债规模风险,使用短期外债占比衡量外债期限结构风险,以币种集中度衡量外债币种结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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