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专题

江苏实践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21期 作者:严仕锋 编辑:靖立坤
通过自律机制的规则约束和同业监督,确保业务的合规性、真实性、审慎性,并将其整合进银行自身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之中。

近年来,随着我国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的不断推进,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越来越多的一线业务管理责任交给了商业银行,要求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审慎办理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外汇局江苏省分局(以下简称江苏省分局)在调研和实践中发现,建立“银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以下简称自律机制),有利于银行前台的自律展业与外汇局的事后监管形成相互支撑,从而更加有效地防控系统性风险。鉴此,自2015年下半年起,江苏省分局率先在辖内开展了相关探索和实践,以期为全国层面自律机制的建立提供经验。

建立自律机制的重要性

一是有利于形成“外汇局事后监测监管+商业银行前台自律展业”的有效管理模式。当前,外汇局(人民银行)对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管理已转为以事后监测、监管为主。但因监测分析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及地方外汇局人手不足,事后监管效力往往受到一定影响,可能造成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因此,应通过一套有效的机制,使银行能自觉执行展业三原则,并审慎开展业务,为外汇管理筑起第一道防线。这样,既可通过市场主体的自我管理降低监管成本,又能使外汇局事后管理与银行前台自律展业形成相互支持、相互补充,提高监管效力。

二是有利于培育与资本项目开放相配套的市场自我约束机制。近年来,随着资本项目可兑换和简政放权的加快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得到提高,但管制的放松有可能诱发并强化市场的顺周期性行为,推升系统性风险。自律机制则可通过培育银行的自律意识、审慎意识,促进同业相互监督,约束外汇业务、跨境人民币业务经营中违背政策导向的投机套利行为和冒险激进等非理性行为,弥补直接管制减少带来的监管缺位和不足,成为防范风险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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