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

我国房地产去库存探究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1期 作者:庄健 编辑:孙艳芳
2005—2015年的11年间,无论商品房还是商品住宅,其库存去化周期都呈波动上升趋势。但与2014年相比,2015年房地产去库存则取得了一定成效。

自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房地产去库存列为2016年甚至以后几年供给侧改革的五大重点任务之一以来,无论是中央政府、相关部委,还是各省、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希望尽快见到实效。四个多月过去了,目前全国房地产库存状况如何?各地去库存取得了哪些进展?有哪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应采取哪些进一步的政策措施?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

全国房地产库存状况

国内对房地产库存的估计主要有三种方法。第一种,只考虑“待售面积”,可称之为狭义房地产库存;第二种,除“待售面积”之外还考虑“施工面积”,称之为广义房地产库存;第三种,除考虑“待售面积”和“施工面积”之外,还考虑“拿地未开发面积”,称之为最广义房地产库存。由于“拿地未开发面积”没有可靠的官方统计数据,在实践中对房地产库存的估计主要采用前两种方法。然而,按官方统计指标解释,“施工面积”除包括“新开工面积”、“上年跨本年施工面积”和“本年施工缓建面积”之外,还包括“本年竣工面积”。而“本年竣工面积”要么销售了,归入“销售面积”;要么未销售,归入“待售面积”,存在重复计算,应予扣除。因此,本文采取“待售面积”+“施工面积”-“本年竣工面积”的广义口径计算房地产库存面积。

按照上述定义,2015年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为7.2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待售面积”为4.5亿平方米。考虑到当年商品房“施工面积”和“竣工面积”分别为73.6亿平米和10.0亿平米,2015年全国商品房库存应为70.8亿平米。采用相同方法,可计算2015年全国商品住房库存为48.3亿平米。如把房地产库存和“销售面积”的比值定义为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即需要多长时间通过当年的销售完成库存的消化,我们可以估算并监测房地产去库存的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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