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实务

福费廷业务创新尝试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8期 作者:胡欣 孙朦 编辑:韩英彤
境内银行积极对福费廷业务方式和产品组合进行创新,可提供的贸易融资产品和服务也与时俱进,逐渐由独立单一产品向产品组合或综合解决方案发展。

在国际贸易中,长期以来形成的卖方先行发货模式,不仅使得出口商长期处于劣势地位,更暗含信用风险。特别是面对当前供大于求的国际大环境,远期付款结算方式的采用实际等同于出口商被动向进口商提供融资,对出口商更加不利。金融危机后,欧美国家的经济下行极大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运行。付款违约率、拖欠率高,出口企业对收汇风险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高。同时,在中国和西方国家对于人民币升值问题的博弈中,使用非人民币结算的出口企业不可避免地会承担汇率波动所导致的风险。一方面,对于出口商来讲,与其坐等买方到期付款,不如借助银行贸易融资产品提前收回货款,尽早落袋为安;另一方面,对于银行来讲,迫于监管机构信贷规模的限制,以及利率市场化所导致的存贷利差收益缩水现状,将产品重心偏向具有买断特性的福费廷、国际保理及风险参贷等业务已成为不可逆的趋势。

传统褔费廷业务

根据《福费廷统一规则》(URF800),福费廷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协议无追索地买卖特定付款请求的交易。福费廷本质是对未到期的国际贸易应收账款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使出口商得以提前获得即期流动资金。

福费廷是买断型融资,可有效转嫁信用、国家、利率及汇率等贸易风险。其中,无需占用出口商在银行的授信额度的中介型福费廷,对授信不足的企业客户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贸易融资产品。其获得的融资款项,使具有负债性质的长期应收账款变为销售收入,可以美化出口商的财务报表和流动性指标。福费廷的融资期限灵活,短期、中长期项目均可应用,但主要服务于中长期贸易融资领域,如大型设备等资本品的出口。其风险转嫁特性,鼓励出口商拓展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业务,增加了出口企业贸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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