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与研究

跨境交易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来源: 《中国外汇》2023年第23期 作者:龚彩鳞 编辑:章蔓菁
不同经济体结合本币可兑换进程、本币国际化程度以及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能力差异,在跨境交易金融监管的政策目标、法律法规、实现方式上呈现出鲜明的层次性和差异性。

对跨境交易的金融监管,是一国金融监管的重要范畴。从全球范围看,各国对跨境交易的金融监管目标、金融监管法规、金融监管模式各有侧重,近年来也出现了如加强穿透式监管等一些新的监管动态,这为我国跨境交易金融监管的持续完善提供了有益借鉴。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跨境交易金融监管法规各有侧重

跨境交易行为涉及交易、货币兑换、资金汇出入等多个环节,相应地,各国(地区)关于跨境交易的金融监管要求也广泛散布于各类法律法规中。总的来看,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一是与外汇管理和货币兑换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日本在《外汇及对外贸易法》中对各部门协调开展跨境资金流动数据收集、宏微观审慎监管等作出规定。二是与金融机构和金融交易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新加坡2020年出台《支付服务法案》,取代原有的《货币兑换和汇款业务法案》。《支付服务法案》采用了基于活动的许可框架,对相关机构提供跨境汇款、货币兑换等服务作出监管规定,并重点监管相关服务提供商的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三是与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美国在反洗钱(AML)和反恐融资(CFT)立法框架中强调了反洗钱在跨境交易金融监管中的重要作用,要求金融机构严格落实“了解你的客户(KYC)”和“尽职调查(CDD)”等原则。四是贸易投资管理类的法律法规。例如,德国对跨境交易的监管主要依托《对外经济法》和《对外经济条例》,其中《对外经济条例》明确了与跨境资金流动相关的数据申报义务,并对涉及特定行业和产品的企业收购行为及其相关的资金跨境流动作出限制性规定。

监管模式从规则监管逐步转向原则监管

本文是付费内容,请先 登录数字阅读账户订阅数字杂志
数字杂志阅读
您尚未登陆
登陆 注册
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