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 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 《中国外汇》2023年第23期 作者: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 编辑:章蔓菁
国家外汇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有序扩大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国家外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稳步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渐进式资本项目开放道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了积极进展;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提升统筹促开放和防风险能力,成功抵御了多轮跨境资金流动高强度冲击,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有效维护了我国国际收支平衡和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已具有较高可兑换程度,超过90%的资本项目实现不同程度的开放,跨境直接投资实现较高水平开放,跨境证券投资渠道不断扩展,跨境融资更加自主便利。

跨境直接投资开放水平持续提高

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资来华展业兴业。全面实现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2020年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明确对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简化直接投资外汇账户管理,近年来先后取消外汇资本金、保证金、资产变现账户等开户数量限制,放宽资本项目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前期费用额度和有效期等限制。推动存量权益登记制度改革,2019年,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实施“多报合一”改革,企业仅需填报一次年报数据,即可在各部门间实现共享,便利外商投资企业数据申报。切实解决外资领域困难诉求,在深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开展“科汇通”试点,有效满足科研机构引入跨境资金相关外汇政策诉求,助力深港两地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科技产业协作。

优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对境外直接投资实施分类管理,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2021年,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将境外放款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3上调至0.5,更好满足企业“走出去”资金需求。同时,积极支持对外投资相关法律服务建设,会同司法部出台与律师事务所“走出去”相配套的外汇举措,便利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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