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实践探索

海南自贸港绿色金融实践

来源: 《中国外汇》2023年第20期 作者:薛键 编辑:韩英彤
海南省的绿色金融建设是我国绿色金融整体发展的一个样本,通过对海南绿色金融实践的分析以及对海南绿色金融未来发展的考察,可以为我国广大其他地区的绿色金融进一步发展提供有益的参照。

2015年,我国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之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于2016年在“十三五”规划中被再次明确,至2021年,“碳达峰碳中和”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提出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等。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策略

为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我国出台一系列政策及文件。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颁布,此文件给出了绿色金融的定义,即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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