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实践探索

证券公司参与碳交易市场业务实践

来源: 《中国外汇》2023年第20期 作者:孟凡臣 陈文虎 林寅 编辑:韩英彤
证券公司可以通过明确业务发展规划、健全风险管理策略,加强市场研究分析、拓展多方合作关系、建立专业人才队伍等举措,更好把握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机遇,提高参与碳交易市场的业务竞争力。

建立碳交易市场是实现市场化引导碳减排的有效手段之一。2021年全国碳交易市场正式启动,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给证券公司带来了扩大业务领域、拓展客户资源、提升品牌形象、推动绿色金融等机遇,但证券公司也面临着监管政策变动、市场价格波动、技术数据难题与专业人才缺乏等挑战。证券公司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可以探索自营投资交易、创新业务品种、开展研究咨询、提供资管服务等业务模式,笔者建议证券公司可通过明确发展规划、健全风控策略、加强市场研究、拓展多方合作、建立人才队伍等举措,更好地把握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机遇,提高业务竞争力。

证券公司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的现状

从国际实践经验来看,以欧盟为代表的碳交易市场参与主体主要以金融机构为主,控排企业为辅,金融机构是主要的流动性提供方,同时市场也提供了现货与期货等多样化的交易品种,以满足不同参与主体的差异化需求。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试点的逐步推进,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与市场参与主体、提高市场交易活跃度与流动性、增加交易品种与功能是全国碳交易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引入证券公司参与全国交易碳市场,有助于提高市场活跃度与交易流动性,优化市场定价机制,降低控排企业履约成本与交易风险。

截至2023年8月末,取得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许可的证券公司共有8家,从名单上来看头部券商以及股东背景为高排放企业的证券公司相对具有优势。最早获批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有2家,为2014年获批的中信证券与2015年获批的国泰君安证券,当时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并未建立,这两家证券公司主要参与各区域碳交易市场的交易试点。随着2021年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与试点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证券公司开始关注到碳交易领域的市场机会。现阶段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需要先行取得证监会的无异议函,后续等生态环境部扩大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的试点主体范围并放开证券公司准入,已取得无异议函的证券公司就可以参与到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各项业务中。2023年2月,中信建投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东方证券与华宝证券相继发布公告,这6家证券公司已收到证监会的无异议函,对证券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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