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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口管制清单制度及其新发展

来源: 《中国外汇》2023年第16期 作者:史晓丽 邱思梦 编辑:白琳
我国出口管制清单在秉持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同时,将会更多地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基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目的的物项纳入管制范围,不断完善出口管制清单。

出口管制清单是我国出口管制的重要制度之一,决定了出口管制的物项范围,是我国《对外关系法》在出口管制领域运用较为充分、使用较为成熟的政策工具。近年来,我国不断扩充出口管制清单,突出特点是出口管制的物项范围不断扩大,更多地纳入与国家安全和利益有关的其他两用物项。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我国出口管制清单在秉持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同时,将会更多地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基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目的的物项纳入管制范围,不断完善出口管制清单。未来,统一和整合现有管制清单是大势所趋。

出口管制清单的实施目的

出口管制清单是指出口管制法授权的机构根据规定程序对有管制必要的敏感物项制定的清单,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出口管制清单的发布旨在确定管制物项的范围,以提高出口管制的确定性、可预见性、透明度,更好地服务于出口管制目的。

在我国,“出口管制”特指国家对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项(统称“管制物项”)的出口实施的管制。其中,“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军品”是指用于军事目的的装备、专用生产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货物、技术和服务。“核”是指核材料、核设备、反应堆用非核材料以及相关技术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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