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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货紧缩内涵界定及当前问题的应对策略

来源: 《中国外汇》2023年第12期 作者:范从来 祝思民 编辑:韩英彤
准确判定通货紧缩是防范和化解通货紧缩的前提,通货紧缩应表现为物价水平持续下降和货币量减少,货币量减少应从现实流通货币量和货币流通速度两个层面考察。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8日召开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好转主要是恢复性的,内生动力还不强,需求仍然不足,经济转型升级面临新的阻力。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印证了上述论断,数据显示,我国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仅为0.1%,较上月大幅度减小0.6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连续三个月下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3.6%,进一步回落,再创近两年来最大降幅,环比小幅度下降0.5%。2023年一季度数据使得人们开始担忧中国是否出现了通货紧缩,4月份CPI和PPI相关数据进一步走低,超出预期,加深了人们的悲观情绪。判断中国当前是否已经出现通货紧缩,并进行有效干预的前提是明确通货紧缩的内涵和判定标准,找出通货紧缩这一经济现象的本质特征。

判定通货紧缩应从物价水平持续下降和货币量减少入手

对于通货紧缩的定义,不同学者有着不同看法,基于所关注指标个数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单因素论主张用一般物价水平或总体物价水平持续下降来定义通货紧缩,当物价水平出现普遍且持续下降时,即可断定经济出现了通货紧缩。二因素论主张当同时出现物价水平持续下降和货币量减少时,才可以认为出现了通货紧缩。三因素论则基于单因素论和二因素论,从更加具体的方面界定通货紧缩,其中具有代表性,也是认可度相对较高的是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提出的“两个特征、一个伴随”,即通货紧缩应该表现为物价水平和货币供应量的持续下降,同时伴随着经济衰退。整体上看,对于通货紧缩的定义,学界普遍赞同物价水平持续下降是判定通货紧缩的主要标准之一,争论的焦点即在于是否需要结合其他标准,基于通货紧缩的本质,笔者认为二因素论标准更合理、准确,判定通货紧缩的标准应该是物价水平持续下降和货币量减少。

首先,物价水平持续下降是判定通货紧缩最为重要的标准。通货膨胀主要表现为物价水平的持续上升,作为通货膨胀的对立面,通货紧缩则应表现为物价水平持续下降,这一观点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可,是目前判定通货紧缩最为宽泛的标准。针对物价水平下降的具体度量,最具代表性和说服力的是CPI的变化。而CPI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同比和环比两个方面,同比考虑了当期CPI相对于上一年度同月CPI的变化幅度,环比则反映了当期CPI相对于上期CPI的变化幅度。由于物价水平会受到季节、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周期性变化,物价水平可能在特定阶段上升或下降。因此,笔者认为考察物价水平下降应该主要关注CPI同比变化,但也应兼顾CPI环比变化,关注CPI是否存在长期单向变化趋势。

其次,判定通货紧缩应关注其作为货币现象的本质。弗里德曼曾指出:“通货膨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一种货币现象”,这表明无论通货膨胀的产生机理和作用机制如何,通货膨胀产生的根本原因都是货币量过多。那么作为通货膨胀对立面的通货紧缩在深层次也应该是一种与货币量密切相关的货币现象,表现为货币量减少。物价水平持续下降与货币量减少在判定通货紧缩上具有一致性,通货紧缩的表象是物价水平持续下降,本质是货币现象,不涉及货币量变化的物价水平下降并不是真正意义的通货紧缩,仅用物价水平持续下降作为判定标准而不考虑其中的货币量变化忽略了引起通货紧缩的真实原因。因此,判定通货紧缩必须在关注表象物价水平变化的同时,同样关注本质货币量变化,将货币量减少作为判定通货紧缩的重要标准,但对于货币量减少的定义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简单的减少,通货紧缩下的货币量变化体现在货币量的规模和结构两方面,笔者认为货币量减少在静态上表现为现实流通的货币量减少,在动态上表现为货币流通速度的下降,以及相应的实际货币流通量的减少。

货币量、物价水平与通货紧缩之间的关系通过市场供求联系在一起。市场供求决定了物价水平,市场需求的载体是货币,均衡市场需求的价值与一定量的货币相对应,但并非经济中所有的货币都构成市场需求,只有那部分作为流通手段参与到交易活动中的货币才构成市场需求,作为价值贮藏的货币不构成市场需求。正如黄达所说,“货币量在功能上由现实流通的货币和现实不流通的货币组成”。现实流通的货币对应均衡市场需求,现实中不流通的货币与均衡市场需求无关,而市场供求均衡又决定了物价水平。因此,影响物价水平的是现实流通的货币,现实不流通的货币不会直接影响物价水平,而是通过转化为现实流通的货币间接影响物价水平。因此,判定通货紧缩所关注的不应该是货币量整体,而是包含在其中的现实流通货币量。

中国人民银行将货币划分为M0、M1、M2三个层次,M0主要指流通中的现金,M1在M0的基础上包含了企业活期存款,称为狭义货币,M2又在M1的基础上包含了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和其他存款的准货币,称为广义货币。不同层次的货币具有不同的货币功能,与物价水平之间的关系也不同。在中国,与现实流通货币量概念相近的是狭义货币M1,而非广义货币M2。M1中包含的现金是消费的主要媒介,另一部分的企业活期存款是企业生产资料市场购买力实现的主要媒介,M1的规模与经济中商品和劳动交易所需的货币量基本保持一致,是现实流通货币量较为准确的度量。而M2包含的准货币以居民储蓄存款、定期存款等有限期存款为主,这部分货币主要以价值贮藏作用存在,提现用以满足日常市场需求的可能性较小,可以认为这部分货币是现实不流通的货币。因此,笔者认为能够代表现实流通货币量的是狭义货币M1,判定通货紧缩标准当中的货币量减少所关注的应该是狭义货币M1的减少,而非广义货币M2的减少。

货币量减少的另一层内涵是货币流通速度的下降。市场需求不仅反映在现实流通货币量上,同时也反映在货币流通速度上。根据费雪交易方程式MV=PY可知,PY为市场需求所对应的总价值,MV为满足这一市场需求所需要的实际流通货币量,是市场需求的货币形式展现。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通过影响实际货币流通量,同样会影响均衡市场需求,进而影响物价水平。在现实流通货币量不变时,货币流通速度下降,实际货币流通量减少,会导致物价水平下降,同样会引起通货紧缩,与现实流通货币量减少表现出类似效应。因此,判定通货紧缩标准当中的货币量减少不仅指现实流通货币量的变化,也指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同时兼顾两个指标,综合展现实际货币流通量的变化。

具体对于货币量变化的度量,笔者认为对于现实流通货币量的减少应以M1同比为主要关注指标。此外,根据费雪交易方程式,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对于货币流通速度的定义及给出的计算方法,以国内生产总值(GDP)与M1的比值作为测度货币流通速度的指标,但需要指出,无论采取何种方法进行度量,都与严格意义上的货币流通速度存在一定差异,因此这种度量只是一种相对准确的近似。现实流通货币量减少和货币流通速度下降同时发生表明货币量减少,从货币量变化角度说明存在通货紧缩,当两个指标一升一降时,货币量的变化则需进一步讨论。

再次,经济衰退不应作为通货紧缩的判定标准。通货紧缩和经济衰退并不是两个捆绑的概念,通货紧缩到经济衰退是一个过程,需要经历一段时间,在通货紧缩初期,并不一定出现经济衰退,而是在通货紧缩出现后,随着消费需求减弱,进而导致生产减弱,居民收入减少,经济进一步恶化,陷入通货紧缩的自我螺旋轨道,无法自拔,最终导致经济衰退,因此,通货紧缩的后期可能伴随着经济衰退。同时,经济衰退一般指经济出现负增长,而由于经济进入衰退需要先逐渐拉低前期正增长水平,逐步转变为负增长,这一过程中,通货紧缩早已存在,影响巨大,如果将经济衰退作为判定通货紧缩的标准,将是严重的因果倒置。研究通货紧缩的目的在于在通货紧缩出现的初期对其进行有效识别,采取合理措施,防止陷入通货紧缩的“自我螺旋”轨道,终极目的是防范经济由此进入衰退阶段。如果以经济衰退作为通货紧缩的判定标准,在出现经济衰退时,判定通货紧缩早已失去意义,经济已经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同时也丧失了在通货紧缩初期进行有效调控的可能性。经济衰退是通货紧缩的结果,但其不是通货紧缩本身,二者之间存在发生的相继性。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利用经济衰退来判定通货紧缩的发展阶段和严重程度,但不可以用作判定通货紧缩是否存在,通货紧缩的判定标准中不应包含经济衰退。

中国当前没有发生通货紧缩

数据显示,CPI同比涨幅自2023年初的2.1%,跌落至0.1%,逼近于0,连续四个月涨幅下降,表现出物价水平上涨放缓的态势。CPI环比连续三个月下降,但下降幅度逐渐减小,4月仅下降0.1%(见图1)。CPI同比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目前的物价水平存在同比下降的可能,同时1%以下的CPI同比上涨相对于4%以上的GDP同比增长确实较小,人们就此产生CPI同比涨幅将进一步下降为负,物价水平持续下降,出现通货紧缩的预期。但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涨幅维持在0.7%左右,表明我国物价水平仍处在温和上涨阶段,不符合通货紧缩当中物价水平持续下降的特征,2023年以来CPI同比涨幅下降并不是通货紧缩式的,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春节过后的市场需求回落,二是以果蔬、猪肉为代表的食品价格下降,三是受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影响导致的国内能源价格下降,四是新冠疫情和地缘政治导致的2022年同期价格基数较高。同时,CPI环比跌幅也在不断减小,逐步向0靠近,这些都表明当前物价水平并未出现通货紧缩式的持续下降,CPI数据无法支撑中国当前存在通货紧缩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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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以来,M2整体保持平稳增长,增速较快,M1同比涨幅波动性较大,M1自2022年1月首次出现同比下跌1.9%之后,同比涨幅不断增大至6.7%,之后下降至2022年12月的3.7%,而后迅速再次增大至6.7%,之后再次下降至2023年3月的5.1%,4月小幅度回升,表面上2023年1月至3月的M1同比涨幅下降展现出现实流通货币量的相对减少,但横向对比可以发现,此次现实流通货币量减少并不是通货紧缩式的现实流通货币量减少。2022年12月新冠疫情全面放开,人们的消费欲望得以释放,需求迅速扩张,加之2023年春节在1月份,由春节带来的需求同样被释放,而与市场需求相对应的现实流通货币量M1自然会增加,表现为M1同比涨幅增大至2023年1月的6.7%,但随着新冠疫情放开和春节引发的需求扩张热情逐渐消退,市场需求必然会出现回落,恢复到正常水平,而与之对应的M1也表现出同样的变化趋势。因此,M1同比涨幅小幅度回落至2023年3月的5.1%,但相较于2022年后期仍是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远未出现2022年1月M1同比下跌情况,5%以上的M1同比增长与4%以上的GDP同比增长基本匹配(见图2)。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M1同比涨幅的前期上升是由于新冠疫情放开和春节等外生冲击导致的,而后的涨幅下降也是由于冲击影响消退带来的,并不是通货紧缩式的下降,不能基于此判定中国存在通货紧缩。同时,4月M1同比涨幅已经出现回升,增长放缓态势并未持续,印证了2023年一季度的现实流通货币量M1同比涨幅下降并不表征通货紧缩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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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货币流通速度的度量,鉴于准确的GDP数据只能细分至季度层面,无法继续向下考察月度情况,因此可以关注季度的货币流通速度,从数据中可以看出,2023年一季度货币流通速度出现大幅度下降,下降8个百分点,但横向对比可以发现货币流通速度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点,每年的一季度货币流通速度最低,四季度最高,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春节普遍在公历1、2月,居民春节采购发生在此之前,市场需求大,助推春节前货币流通速度上升,而春节期间交易活动减少和春节后的需求回落,势必会导致货币流通速度下降。四季度的货币流通速度普遍较高则是由于大量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收付以及当年销售收入的确认普遍发生在年末,从而使货币流通速度表现出突然增加的常态。2023年一季度货币流通速度虽然出现下降,但符合整体的季节性波动特征,2018年至2022年5年一季度货币流通速度的平均下降幅度为7.6个百分点,2023年一季度下降8个百分点,与季节性波动基本保持一致,剔除季节性因素的影响,货币流通速度并未出现异动,同时,0.42的货币流通速度相较于2018年至2022年一季度货币流通速度仍处于相对较高水平(见图3)。因此,可以认为2023年一季度货币流通速度的下降是季节性的,并不是通货紧缩式的货币流通速度下降。M1数据表明,从货币量变化角度看,中国当前同样不存在通货紧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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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分析表明,中国当前并未出现真正意义的通货紧缩式物价水平持续下降和货币量减少。基于本文对于通货紧缩的判定标准,综合两个指标,笔者认为中国当前并未出现通货紧缩。

当前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对通货紧缩进行准确判定的根本目的是希望尽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尽可能减小其给国民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经过前文分析,中国当前并未发生通货紧缩,加之世界经济动荡,中国经济时刻面临着通货紧缩的潜在威胁。只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找出症结所在,精准施策,才能真正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首先,内需乏力、消费疲软是当前经济的主要问题。新冠疫情的冲击产生了疤痕效应,使得人们对于风险的容忍程度大大降低,行为变得更加保守、更不愿意冒险,购房加杠杆意愿降低,提前还贷现象增多。同时,人们对于未来收入的预期较差,预防性储蓄增多,居民定期存款增高,消费需求减弱,社会总需求不足。此外,3月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6—24岁就业人群的调查失业率升至19.6%,就业压力增大进一步加强了人们预防性储蓄的动机,对消费产生了严重的挤出效应。其次,债务问题恶化居民和企业负债情况,违约风险不断增大。新冠疫情之前,中国经济平稳增长,整体预期良好,社会债务水平较高。然而新冠疫情暴发导致经济迅速减速,但债务无法立即收缩,宏观杠杆率被动上升,债务脆弱性增加,大量资产廉价出售用以清偿债务,引发资产价格下降,进一步增加借款人的实际负债,再次恶化负债状况。再者,货币政策传导受阻,政策效果欠佳。2022年以来,尽管政府多次向实体经济注入流动性,积极投放信贷,但由此产生的货币资金并未有效流入实体经济进而刺激企业生产投资和居民消费,而是更多流向并沉淀在定期账户,宽货币向宽信用传导不畅,资金出现空转现象。

针对当前面临的问题,当务之急是全力拼经济,坚持长期主义,采取有效对策进行干预,将社会预期和国民经济引入正确轨道。首先,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应协同发力,相互补充,形成扩大需求的合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保持物价基本稳定。货币政策应保持总量适度、节奏平稳,延续宽松基调,适度扩张,保持经济流动性充足,提升支持实体经济的质效,精准有力的刺激居民消费和企业投资增加。财政政策也应适度扩张,发挥其引领投资、弥补社会需求不足的功能,给居民和企业带来正向预期,促进货币资金向生产消费领域流动。同时,政策应发挥托底作用,避免发生大规模债务违约。其次,提振信心、修正预期是保证政策有效性的关键,尽早使居民和企业走出新冠疫情阴霾,减少疤痕效应的持续时间对于经济恢复至关重要。关于居民端,应从稳定就业、增加收入入手,减少居民对收入不确定的担忧,进而拉动消费。关于企业端,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保证企业盈利水平,促进企业生产投资,充分发挥企业在解决就业、拉动内需方面的积极作用,产生生产—消费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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