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组织跨境资本流动观点

基金组织关于跨境资本流动政策取向演变的分析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11期 作者:亢悦 刘旭 编辑:章蔓菁
回顾基金组织自成立以来的跨境资本流动政策取向演变,其经历了从允许资本管制→倡导资本流动自由化→允许危机时临时资本管制→认可资本过度流入事后管理→建议预防性资本流入管理的政策调整过程。

2022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下称“基金组织”)发布了《Review of the Institutional View on the Liberalization and Management of Capital Flows》(下称《审查报告》),对其2012年发布的《资本流动自由化与管理:基金组织观点》(下称《基金组织观点》)作出更新,提出可事前对资本过度流入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政策取向。《基金组织观点》与《审查报告》均经基金组织执董会审议通过,代表基金组织官方观点,具有权威性。通过对《审查报告》及基金组织自成立以来的跨境资本流动政策取向演变进行分析,有助于深入了解国际政策环境的深刻变化,为我国实现有管理的人民币可兑换提供借鉴。

基金组织认为可事前对跨境资本过度流入进行预防性管理

《审查报告》延续了2012年以来基金组织资本流动管理的核心原则。2012年《基金组织观点》认为,资本过度流入会给资本流入国带来宏观经济挑战和金融稳定风险。当过度资本流入逆转流出时,建议按顺序使用政策工具:先采取宏观经济调控措施,其次采取宏观审慎措施(MPMs),必要时可采取资本流动管理措施(CFMs)。2016年,基金组织审查了《基金组织观点》,仍持上述观点。此次《审查报告》再次强调资本过度流入风险,并对政策工具使用时机及政策协调等问题进行了扩展和澄清。

《审查报告》提出可事前对跨境资本过度流入进行预防性管理。2012年《基金组织观点》重点关注资本过度流入后如何管控风险问题。此次《审查报告》提出,即使当前尚未发生资本过度流入风险,但如果存在外债积累产生货币错配风险并可能引发危机的情形,成员国可在债务性资本流入激增发生前就预防性地采取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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