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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准确拒付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5期
作者:
编辑:白琳
银行应以准确、严谨的措辞表明不符点,规避操作风险,这需要单证人员不仅掌握信用证惯例规则,还要具备严谨的表达能力。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对银行拒付时该如何发送拒付通知进行了规定,但实务中仍然存在不规范的操作。本文结合案例分析如何理解惯例、规范操作才能规避操作风险。
案例情况
案例一:不符点表述不清楚
信用证要求提交2/3正本提单,经审核交单不符:受益人仅提交一份正本。受益人担保出单。开证行拒付,称“PLEASE NOTE THAT AFTER EXAMINATION OF DOCS,WE HAVE NOTICED SOME DISCREPANCIES AS INDICATED ON YOUR SLIP(请注意审单后我们发现不符点)”。电文中并未显现明确的不符点,这让人产生疑问:“SLIP”有纸片、便条之意,难道开证行指的是面函?交单行查看面函后确认没有表提不符点。受益人也百思不得其解,与申请人沟通后补寄两份正本提单,开证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