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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外汇改革再出发

来源: 《中国外汇》2022年第5期

2022年伊始还是寒冬腊月,当人们都在聚焦即将到来的北京冬奥会时,外汇改革试点的春风已悄然而至。

2022年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外汇局正式发布试点新政,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这次试点是在党和国家开启第二个百年新征程之际,外汇领域奏响的改革强音。时间回到难忘的2021年。我们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上消除了绝对贫困,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11月12日,党中央召开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12月10日,党中央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面对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们既要正视困难,又要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情,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是重大的政治判断,也是明确的工作要求。11月12日下午和1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两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12月27日,外汇局召开2022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外汇局网站的新闻稿称,研究部署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是2021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时间走至2022年1月4日,试点政策正式发布,拉开了2022年外汇领域新一轮高水平开放的大幕。

这次改革试点充分发挥了特殊经济区域的先行先试作用。创办特殊经济区域,是我们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党在领导经济金融工作中不断积累形成的宝贵经验。改革开放40余年来,特殊经济区域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历史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回顾外汇领域的改革史,特殊经济区域在外汇体制改革开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起到了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全国推广的“示范效应”,成为了外汇改革的“试验田”和“风向标”。

改革开放以来,特殊经济区域内的外汇改革经历了五轮发展。第一轮是改革开放初期,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5个经济特区,实施外汇留成制度,鼓励企业出口创汇,极大地缓解了我国外汇短缺局面,推动了我国涉外经济的发展。第二轮是20世纪90年代,设立上海外高桥、天津港、深圳福田和沙头角等保税区,拉开了我国建设保税区的序幕,外汇局对保税区外汇收支进行全面规范,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允许保税区内企业保留经常项下外汇收入、不实行进出口核销等便利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第三轮是新世纪以来,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不同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积极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优化进出口核销制度,有力促进了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统一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外汇管理政策,支撑我国成为贸易大国和世界工厂。第四轮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党中央、国务院于2013年8月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此后按照“1+3+7+1+6+3”的批次节奏,分6批设立了21家自贸试验区,东中西部发达地区基本全覆盖。外汇局及时跟进,分4批出台20项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创新措施,在促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推进资本项目开放、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五轮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外汇局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赋予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更大的跨境金融创新拓展空间——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投融资汇兑便利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外汇管理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同时,支持浦东新区开展高水平的改革开放,研究探索开展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试点,构建离岸金融体系,支持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高水平的开放格局已初具雏形。

2022年启动的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是外汇改革开放历史上的第六轮改革探索,意义非凡。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的改革探索。这次改革试点聚焦新时代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主线,着力增加有效外汇政策供给,满足市场主体自主用汇的需求。在资本项目的9项改革试点中,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着力拓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有利于市场主体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这是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改革探索。这次改革试点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取向,坚持促进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政策和部分资本项目改革试点,让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不断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直接由银行办理,切实把改革红利惠及广大的涉外经济主体。这是统筹开放与安全的改革探索。这次改革试点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改革开放和风险防控一体试点、一体推进,旨在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开放监管能力、探索“更开放更安全”的外汇管理机制积累经验。试点政策专门强调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预警和逆周期调节,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健康秩序;建立试点纠错机制和风险应对预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关注大额异常跨境交易。这些举措为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设置了“防火墙”。

下一步,根据2022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外汇管理工作将会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统筹发展和安全,在试点地区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与此同时,还将在认真总结和把握新发展阶段外汇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规律的基础上,全力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外汇储备规模稳定,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宏观经济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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