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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助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17期 作者:李波 编辑:章蔓菁
基于辐射中心建设对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同时结合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所面临的挑战,下一步可从金融市场、金融要素、金融制度、金融科技和金融合作五个方面入手,统筹规划、分步推进。

“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新时代背景和全国战略布局,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战略定位。近年来,围绕这一定位,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持续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云南金融部门将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的云南经济开放格局,在前期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着力打造与辐射中心地位相匹配的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为云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金融助力。

把握新形势下云南经济开放格局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迈出新步伐”,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是“全面建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核心要义,是服务并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国发展大局。把握新形势下云南在国家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大格局中的定位,认清新形势下云南经济开放格局,是做好金融支持辐射中心建设的工作前提。

一是区位开放的范围更广。云南位于南亚、东南亚大陆交界处,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与泰国毗邻。过去,云南的开放主要集中在沿边一线,重点面向周边国家。随着“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提出,以及“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深入推进,和中越、中老铁路公路等国际大通道的形成,云南“背靠14亿人口规模、超4亿中等收入群体的超大规模经济体,面向23亿人口的南亚东南亚市场”的战略纽带作用更加突显。云南金融部门需要以国家发展战略为指引,加强内外协作联动,推动与南亚东南亚国家金融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聚集、促进区域金融市场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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