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

积极推动金融服务业进一步对外开放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21期 作者:叶辅靖 刘栩畅 编辑:吴梦晗
金融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在加快落实已宣布的金融业开放措施基础之上,建议研究并推出扩大和优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新举措,同时要维护好金融安全。

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习近平主席宣布加大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开放力度,加快保险行业的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此后,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国家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推动我国金融服务业加速开放,稳步前行。

目前,我国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已取得显著成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金融业正式清零,外资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金融机构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等获得放宽,金融服务总体开放程度大幅提升,外资独资或控股的金融机构数量显著增长。但也要看到,我国金融业相关行业规则和国际通行规则仍存在差异,少数领域还存在“准入难营”问题,外资金融机构在华发展仍有一定障碍。笔者建议,可从积极推动各类“边境后”规则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从业务许可层面进一步落实外资准入等方面入手,以上海等重点城市为先,推进金融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近年我国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措施的特点

2018年以来,我国不断加大金融服务开放力度,从“消”“宽”“增”三个方面,推进金融服务业的扩大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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