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外债管理相关政策问答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9期 作者:朱睿 杨京燕 编辑:靖立坤

Q: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如何办理?

A: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的相关规定,取消非银行债务人需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管理的要求,非银行债务人可到其所属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外债注销登记;同时,取消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的时间限定。

Q:外债资金结汇需向银行提交什么材料?

A: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的相关规定,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外债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经办银行应遵循审慎展业原则管控相关业务风险,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办理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进行事后抽查。所在地外汇局应加强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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