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绿色投资新风
近年来,我国在国际投资中积极推行绿色投资,制定并落实生态环保合作支持政策,在被投资的各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节能减排合作,加强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发展环境友好产业,将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融入经贸合作,形成了生态环保与经贸合作相辅相成的良好的绿色发展格局。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
我国坚持履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责任并遵守《巴黎协定》的有关约定,积极倡导绿色金融发展,并推动将绿色生态理念贯穿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近年来,我国在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搭建、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国际合作等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形成了以《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核心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在绿色金融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绿色金融领域快速发展,形成了以绿色信贷占主导地位、绿色债券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在绿色信贷方面,截至2018年年末,我国绿色信贷余额已超过9万亿元,且资产质量较好,多年保持了低不良率,并建立了从政策指引、统计制度、到评价机制的相对完整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在绿色债券方面,我国建立了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和绿色公司债等融资工具,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之一。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国内外共发行各类绿色债券超过7000亿元人民币,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18%。自2017年6月包括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在内的“五省八市”确立为绿色金融试验区以来,各地相继出台了针对绿色债券的激励政策。各地对绿色债券发行配套了不同程度的绿色通道、优先权、担保、补贴、贴息等优惠政策。例如,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对上市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按其发行债券金额的1%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补贴;浙江省湖州市对发行绿色债券的金融机构,按其募集金额的1%给与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江苏对发行绿色债券的非金融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30%进行贴息,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