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探讨

全球经济治理最优结构研究

来源: 《中国外汇》2019年第13期 作者:陈超 编辑:孙艳芳
围绕全球经济治理的目标,评判治理结构的标准主要看是否能有效地维护国际金融稳定和安全,是否能够保持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以及是否能够构建起有效的全球经济治理框架以防范系统性风险。

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各国间联系越来越紧密,依存度越来越高。全球经济治理的复杂性也随之越来越高。2008年金融危机暴露了世界经济的缺陷以及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诸多问题。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治理的主体发生变化,开始了由“西方主导治理”向“东西方共同治理”的历史性转变。尽管多边主义在回应本次金融动荡时得到广泛应用,但并不能隐藏基于多边主义思想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则的不足。因此,研究全球经济治理最优结构对于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维护全球经济的稳定、均衡和公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当前全球经济治理结构面临的挑战

当前的全球治理体系延续了二战后依照当时的国际局势和国家间实力而建立的治理体系,主要体现为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由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世贸组织和世界银行三大支柱所承载的国际治理机构,反映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益诉求,呈现出国家中心治理模式下“中心-边缘”治理结构的特点。

然而,相比二战结束后,世界格局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大国在经济实力上的绝对优势逐渐消失,随着新兴经济体的群体性崛起,传统大国的相对实力在下降;另一方面,国家间的依存度和融合度则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相较国际局势发生的巨大发展变化,国际经济治理体系出现了严重滞后,现有的全球治理体系在权力与利益分配上出现了能力与机制结构性的错配,在处理当前日趋严重的全球问题时捉襟见肘,导致治理效力不足甚至是治理失灵。经济发展的不同步、政治文化差异性在全球经济治理失灵的杠杆作用下放大了其他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与破坏力。此外,全球治理失灵使得全球治理能力高度分散,而单一国家则越来越无力应对全球挑战,甚至出现了实行保护主义试图避免受到全球治理失灵冲击的逆全球化行为。民粹主义抬头,联合国安理会改革推迟,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多哈回合谈判举步维艰……类似例子的频繁出现,反映了华盛顿共识已不能再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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