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广场
再现信用证溢短装之争
来源:
《中国外汇》2019年第3-4期
作者:
编辑:韩英彤
照搬理论规则很简单,但要真正达到规则与实务的契合则很难。这需要信用证各当事人秉承尊重事实的原则处理不符点争议,合理解决贸易纠纷。
长久以来,无论是信用证自身约定的溢短装条款,还是UCP600第30条所规定有关信用证金额、数量增减幅的条款,在实务中均引发了很多争议。在国际商会历年的官方意见中,有关的判例也不在少数。在国际商会2017年11月的官方意见汇编中,相关案例TA.872的分析和结论,再次引起了业内广泛讨论。此次争论的焦点是有关溢短装条款适用性的问题。笔者对国际商会对该案例的判定结论持不同观点,在此从案例分析入手,对UCP600第30条b款的适用性作进一步的探讨。
Document 470/TA.872案例简述
信用证遵循UCP600,相关条款如下:
金额:EUR2418154.10,金额允许浮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