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专题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新格局

来源: 《中国外汇》2019年第3-4期

《中国外汇》:过去一年中,外汇局在完善跨境投融资管理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2019年还会有哪些新的举措?

叶海生:2018年,外汇管理部门积极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出台了多项便利化措施:一是实现了FDI存量权益登记与商务部门联合年报的统一办理,取消了FDI前期费用30万美元限额要求,外国投资者在华直接投资前期调研更为便捷。二是积极推进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股票市场工作,进一步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资管理新模式下的FDI外汇管理方式,完善营商环境。

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推动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一方面,积极参与双边和多边投资协定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继续研究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的外资企业管理新框架;另一方面,优化FDI利润再投资管理流程,研究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进一步便利外商投资企业资金的境内运用,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中国外汇》:2018年,外汇局出台了多项便利化试点措施支持特殊经济区域发展。新的一年,在支持区域开放创新和特殊区域建设方面,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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