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专题

原油期货正式上市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15期 作者:管乐 编辑:靖立坤
在允许境外交易方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的基础上,首次针对具体品种期货有关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可谓是一个里程碑式的突破。

3月26日,我国原油期货在上海正式上市。在原油期货筹备上市期间,为便利相关的资金结算和实物交割,外汇局先后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5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原油期货实物交割外汇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18〕1号)。这是外汇局在允许境外交易方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的基础上,首次针对具体品种期货有关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其无论是在我国期货产品登上国际舞台,还是在进一步打开国门、吸引外资的层面上,都是一个里程碑式的突破。

原油期货:我国商品期货对外开放的先行者

期货市场的发展对于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作用。中国期货市场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先后经历了试点和无序阶段、清理整顿阶段和规范阶段,具有明显的内生性、试验性、后发性特征。类似于国外传统商品期货的发展历程,我国当代期货市场同样从农产品起步,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但其仅允许境内交易方参与。这对于我国期货产品走向国际及取得全球期货市场定价权,形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我国的商品期货交易所包括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目前已上市55个期货品种,其中包括商品期货品种47个。以铜、PTA、油脂油料等为代表的中国期货市场价格已经逐步发挥影响力,促进了实体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开展公平竞争。

本文是付费内容,请先 登录数字阅读账户订阅数字杂志
数字杂志阅读
您尚未登陆
登陆 注册
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