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实务

大宗商品定价风险防范

来源: 《中国外汇》2017年第16期 作者:江齐 张翼鹏 张禹 编辑:韩英彤
银行在开证前须了解买卖双方的定价依据,知晓当前市场的价格水平,从而确定合理的开证金额。

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主要采用固定价和浮动价两种方式。固定价即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固定或基准价格,并在合同中对品位的偏差进行适当补偿,一般出现在商品价格较为平稳时期,供求关系是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浮动定价一般以未来的期货市场价格或资讯机构的报价指数作为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进行浮动,是目前国际大宗商品定价的主流方式。

大宗商品定价方式及价格条款

期货定价

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大宗商品,大多有相应的期货市场。以期货合约价格为基准价,再加上相应的升贴水作为现货报价,是国际上大部分大宗商品的定价方式。不同类型的大宗商品逐渐形成了以某些期货市场为中心的定价体系。如铜、铝、铅等有色金属的价格主要根据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期货价格确定,大豆、玉米、小麦等农产品的价格主要根据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BOT)的期货价格确定,而原油等能源的价格则主要根据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和洲际交易所(ICE)的期货价格确定。期货价格具有公开性、连续性、预测性和权威性,以此来定价可省去交易者搜寻价格信息、讨价还价的成本,提高交易的效率。然而,由于期货交易的金融属性不断加重,除对现货进行套期保值外,还有很多金融机构参与其中进行投机,加剧了国际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也扩大了与实际供需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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